2023-11-09 11:31
去年4/30《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新制施行,限縮民眾只能檢舉46項表列的違規事項,無法檢舉「紅線停車」。一名車主去年4月26日紅線臨停,於新法實施前1天被民眾檢舉,遭台北市交通裁決所裁罰300元。車主認為,交裁所裁罰時,新法已規定民眾不能舉發,打官司要求撤銷處分。一審判車主勝訴,但二審卻逆轉認定,民眾能否檢舉應適用「舊法」,交裁所處分無誤,全案定讞。
2023-01-18 11:08
2022-03-31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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