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案現轉折? 3監委指鄭文逸遭不白之冤「院檢應研議平反」
2026-06-13 11:46
台商鄭文逸在大同公司經營權中涉炒股,被判刑13年半定讞,鄭文逸不受再向監察院陳情。監察委員林郁容、高涌誠、葉宜津昨天(6/12)發布新聞稿指出,最高法院審理被告鄭文逸違反證券交易法案,未適用刑事訴訟法第211條之1專業法律問題徵詢專家證人意見之規定,已違背程序從新原則;又三審確定判決認為二審判決共有14項違背法令之事由,卻適用刑事訴訟法第380條規定,擴張無害瑕疵法則,侵害被告之防禦權。監委認為相關院檢應研議本案之平反,以保障陳訴人之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