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蔡智明嘉義縣10日電)嘉義縣為減低空污、提升觀光品質,預計10月1日起管制一至四期柴油大客車,須有一年內排放空氣污染物黑煙不透光率1.0m-1 以下檢驗紀錄,才能進入阿里山空品維護區。
嘉義縣環保局今天辦理「預告劃設阿里山空氣品質維護區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公聽會,預計10月1日起管制一至四期(即民國100年12月31日以前出廠)柴油大客車進入阿里山空品維護區,減低空氣污染,提升觀光品質。
環保局承辦人員表示,管制措施經環保署確認公告實施後,進入管制地區的柴油大客車,須有1年內排放空氣污染物黑煙不透光率1.0m-1以下檢驗紀錄。
黃秀菊表示,環保局在空品維護區管制範圍(嘉義縣阿里山公路台18線63公里至94公里間路段),設車輛辨識系統24小時攝影,進行辨識及執行攔檢,違反規定者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裁處新台幣500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鍰。
嘉義縣環保局長張根穆表示,嘉義縣自100年8月30 日公告阿里山國家森林遊樂區為空氣品質淨區,管制無通行證的大客車進入,當時是依空氣污染防制污法舊法第31條制訂,未臻完善,訴願案件多。
今年配合環保署新修訂空污法第40條規定,重新公告劃定阿里山空氣品質維護區,管制一至四期柴油大客車。另外,嘉義林管處104年4月將阿里山國家森林遊樂區遊園車改成電動車,有效降低空污。
縣府也要求阿里山遊樂區內旅宿業者及受鎮宮的接駁車,改為電動車,讓旅客在遊樂區內將聞不到柴油或汽油味。但目前因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疫情影響園區內旅宿業營運,將等業者經濟情況好轉再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