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制度面上可歸因於玉管處對山莊的管理作法,單一廠商得標後,可經營3+2年(2016~2020)。今年度的標案(2月開始)於去年底完成招標,由原先廠商雲豹繼續經營。
排雲山莊對自煮山友不太友善,此事山友圈眾所皆知,全台山屋皆可自煮,唯獨排雲限制最多。
這和標案合約也有直接關聯,合約是將山莊大廳租給廠商經營使用,玉管處收了廠商權利金,為維護保障廠商權益,擔心山友自煮而不訂餐,不利廠商營運。玉管處以安全、環保為由,希望山友全數統一訂餐,規定山屋30公尺內不能大肆炊事。不能大肆炊事是指山友或團體不能在山莊自行烹煮或私請協作炊煮。
若想自煮,按規定很難,經過幾年的山友努力,目前網開一面能燒開水,泡麵或泡乾燥飯。這規定就讓山友只能選擇訂餐一途,明眼人一看便知,只是玉管處不能明講。若真以公共安全為考量,只能煮水泡麵,目前山友也都乖乖接受,但自煮環境實在讓人難過。
目前自煮山友就是到山屋外面樓梯(安全逃生用)下方的小鐵桌(1m*0.6m)煮水,大多就是泡飯、泡麵的基本餐食。若是直接用小鍋子煮泡麵,被發現時會以違反規定制止,就是只能燒開水。
另外一項潛規則是,自煮的人最好低調,錯開和訂餐的用餐時間,不然會被趕離大廳餐桌,經常工作人員口氣較直接而弄得雙方不愉快、場面尷尬,讓自煮山友感覺很差、次等公民。
站在廠商立場,大廳場地是他承租,有其使用權,自煮山友就像是去麥當勞沒點餐,佔座位吃外食,被趕活該,似乎廠商有理。站在自煮山友立場,也有付費住山屋,在大廳吃東西有何不可?
一般飯店大廳皆可自由使用,更何況山屋是國家所有,這麼說也不無道理。為何造成此矛盾,就是玉管處管理不佳、含糊其事不想說清楚。
說白了,就是要山友統一訂餐,不給自煮空間,其實這也是招標合約幾個字就能解決的。若能將大廳開放局部區域給自煮用餐,明確訂好自煮山友的餐桌使用時間,畢竟空間有限,錯開用餐時間,就能減少這些抱怨與不悅。
若有在排雲自煮過的山友就能體會,宛如小媳婦,在外面樓梯間的一張小鐵桌煮水,無法遮風避雨,半夜起床煮早餐,乖乖去外面吹風,冬天外頭寒風刺骨,遇到淒風苦雨更是慘,似乎是在懲罰自煮的山友,心裡必定不好受。即使連登山名人詹喬愉(三條魚)都會有相同的感受,發出不平之鳴,以下是他在去年2/18臉書之長篇文章,說了許多自煮山友的心酸與論點回應。
排雲山莊不允許自煮,自煮的人需要去樓梯間站著吹風。 這個不是新聞,只是登山靠北版周期比較長的月經文😅 看到大家各式各樣說服自己的理由,忍不住要提出來解析對比一下。 👉首先,山屋存在的意義是什麼? ✔️提供山友遮風避雨的地方 ✔️提供餐食(...
由詹喬愉 - 三條魚Tri Fish 發佈於 2020年2月17日 星期一
常看到一個反對自煮的理由是亂丟廚餘、垃圾,這是將自煮山友污名化、貼標籤,以此理由而要求統一訂餐,實在說不通。在新聞與玉管處網站上皆可看到,玉管處認為自煮山友會製造較多廚餘,並且不會帶廚餘垃圾下山,造成環境髒亂、破壞山林,這樣的論點、理由實在牽強。
自煮山友既不能大肆炊事,頂多泡麵、泡飯,要吃多少煮多少,自己的食量最清楚,又怎麼會剩下大量廚餘呢? 筆者登山時用少量水泡麵,湯全部喝光,一點廚餘都沒有。廚具碗筷用濕紙巾、面紙清潔,不以水洗滌,完全不會有油水污染山林,垃圾也是全部帶下山。
估計目前一日頂多十餘位自煮晚餐山友,依相關新聞,山屋每日還是有不少的垃圾廚餘揹運下山(按玉管處新聞106年約1,000kg廚餘),這些都是自煮山友丟棄製造的嗎? 我想絕對不是,即使在臉書上有數張垃圾廚餘照片,指責是自煮山友遺留,也無法代表其嚴重性。
樹大有枯枝,總有害群之馬,應該要看一整年度,自煮山友共留了多少廚餘未帶下山,5kg、10kg、100kg,雖都是廚餘,還有很大的程度差別,更應進一步和供餐的廚餘量作比較,如此才會客觀。
自煮山友大多屬較有能力且經常登山,非初學新手,理應更有保護愛惜山林之觀念,怎會為減輕一點重量、貪一己之便,而去亂丟廚餘垃圾、污染山林呢?或許偶有害群之馬,訂定處罰條款,嚴格執行幾次就能收成效,如同排雲管理員嚴格執行無入園證、不准登玉山一樣,現在有誰敢偷跑登玉山。
再者,垃圾廚餘來源如何確定屬於自煮山友,其他山友同樣也會吃點心、下午茶,也可能留下垃圾、廚餘。所以亂丟垃圾、廚餘,不能完全歸罪自煮山友,也不能作為「統一供餐、不希望自煮」的說帖。
按此推論,可能有些山友雖訂餐,還是準備泡麵以備不時之需,可作為抵達排雲之點心,或晚餐後食用(沒吃飽或吃不合),登頂下排雲吃泡麵後下山,這些情況都有可能,他們是有付費訂餐的,更把排雲山莊當一般旅館、民宿看待,不能將之歸為全自理自煮山友,進而怪罪自煮山友不守規矩。
環境保育、不亂丟垃圾是登山教育、全民公德心的問題,更是玉山國家公園、排雲山莊教導登山遊客、新手、資深山友的好時機。即時有害群之馬,處罰便是,怎可連累其他潔身自愛、愛護山林的自煮山友。
2019年10月行政院向山致敬的記者會,宣示開放山林政策,對山友是莫大的鼓舞,政府應是鼓勵民眾學習獨立自理的登山能力。玉山線屬於A級路線,更是山友訓練學習自理的好機會。
排雲希望大家都不要自煮,有各種理由,最好統一訂餐。這就像遊樂區、電影院,禁帶外食一樣,強迫只能在園區內消費。訂餐、睡袋對一般登山遊客是較佳選擇,輕鬆簡單。而對想真正登山、挑戰自我的人,訂餐就未必是最佳方案,玉管處立意良善,當初討論設定是符合多數登山遊客的需求,定位玉山是休閒登山路線,大多數山友可能體能欠佳,需要訂餐服務。
但此方案未必適用在具有一定登山能力、能獨立自理、自煮之人,有的山友就喜歡負重自煮、自我訓練,導致後來抱怨不斷。這是一個多元的社會,不同的登山能力、登山目的,有不同的需求,不能一體適用,規定辦法要能兼顧其他人的需求
玉管處最好的作法原則是「訂餐統一,但不能統一訂餐」。
訂餐統一是指,若想訂餐的山友,統一由一家或兩家廠商供餐;而不能要求山友一定要統一訂餐,山友可依自己的能力、需求,自行決定,而不是製造不利自煮的環境,讓大家只能乖乖訂餐,有網友形容貼切,即使這樣情況下訂餐,吃的心不甘、情不願。若能對自煮山友友善一點,相信大家登玉山的心情會更愉快。
1. 友善自煮,改善自煮環境區域,不吹風淋雨,最好是直接改換成室內。
2. 一視同仁,讓自煮山友有尊嚴,開放部分區域或餐桌可讓自煮山友使用。
3. 若希望自煮山友錯開用餐時段,明確標示說明,例如:本餐桌開放自煮山友使用,於下午4點50分前使用收拾完畢。(這很簡單,貼張公告就解決了)
除了自煮空間的友善,若玉管處認為自煮不易管理,其實都可以訂定自煮的辦法。例如:欲自煮的山友,可以抽籤時即註明自煮,做好自煮山友實名制管理。甚至也可收取場地使用費,例如現場購買自煮券、或和住宿費一起繳款,算人頭、或爐具的使用費(50元、100元),辦法都可以訂,讓山友能選擇自煮或訂餐。
玉管處可能會擔心有其他協作或領隊大肆烹煮,也可規定爐具鍋子大小,例如限用2公升以下鍋子,因此自煮幾乎都是少數幾位的小團體。在山莊自煮時,也可以規定必須先由莊主確認,進行各項說明,安全注意事項、清潔、廚餘處理、垃圾帶下山...等。以上這些,主管單位都可以思考、訂定相關辦法。
經營廠商若能做出口碑,就像其他山莊的餐點煮得好吃讓人垂涎三尺、讓山友期待,何愁不來訂餐,又何必擔心山友自煮。若餐點品質不穩定,又不能友善自煮,一股怨氣勢必在網路上到處流竄,廠商名聲也不佳,惡性循環,讓更多山友想自煮。
北風與太陽的故事大家都知,用許多技巧去阻止山友自煮,看似聰明、實則不智,也壞了堂堂國家公園管理處的名聲。權利金一年僅一百多萬,僅占政府歲入約0.00005%,為此引發媒體關注、山友不開心、廠商也抱怨,實在應該研究一下兩全其美、多方滿意的辦法。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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