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去年遭羈押,未料內賊竟趁亂犯案。資料照。廖瑞祥攝
民眾黨去年10月報案,指位於台玻大樓的黨部遭竊,有1台數位單眼相機和5顆相機鏡頭不翼而飛,損失逾25萬元。檢警揪出兇手就是擔任影音專員的王姓黨工,當時適逢前主席柯文哲遭收押,王男趁四下無人時偷東西,但只變賣7萬多元。台北地院日前依竊盜罪判他10月徒刑。可上訴。
柯文哲去年9/5遭北檢逆轉聲押獲准,但他被收押後,竟有內賊趁亂在太歲頭上動土。
調查指出,34歲的王男曾擔任民眾黨部影音專員,他在去(2024)年9/26上午趁四下無人先偷走市價3萬540元Tamron牌鏡頭、市價3萬5980元Sony牌鏡頭,火速騎機車到光華商場賤賣2萬元。
他食髓知味,10/5上午11點又拿走一台價值7萬9980元的Sony牌相機主機、價值2萬7980元的Zeiss牌鏡頭、價值4萬2660元的Sony牌鏡頭。他旋即賤賣4萬2千元。隔(10/6)天,他又拿走一顆價值3萬5980元的Sony牌鏡頭,賤賣1萬2500元。失竊物品的總價值上看25萬3120元,但前後只賣了7萬4500元。
民眾黨事後清點發現東西短少,循線報案追查,才發現是內賊所為。檢方依竊盜罪偵結起訴,王男向法院自白認罪。
北院審酌王男有竊盜前科,素行不佳,痛斥他不思考用正當方式牟取財物,卻任意偷竊他人物品,法治觀念淡薄,所為實屬不該。他雖然認罪卻未和民眾黨達成和解,合議庭考量其家庭和經濟狀況後,3案各判5月、6月、4月,應合併執行10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