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崐萁(左)、鄭正鈐(右)。資料照。陳品佑攝
國民黨立委傅崐萁、鄭正鈐遭指控性騷,國民黨經過內部調查後,以「查無實據」函送台北市勞動局調查。勞動局今(7/31)表示,7/19收到國民黨報告後當天即與申訴勞工聯繫,不過其中一案勞工無申訴雇主之意,另一案媒體工作者則回覆若無法處理疑似性騷擾行為人,則無後續申訴意願,後續處理情形將在下次性平會提出報告。
近日「MeToo」運動延燒政壇,國民黨立委鄭正鈐日前遭男記者投訴摳手心,國民黨立委傅崐萁也被知名媒體人控訴在餐敘遭傅強吻,國民黨接到投訴展開調查,7/17公佈調查結果時稱,因二案雙方當事人各執一詞也查無實據,因此依照勞動部之規定,函請台北市勞動局處理,遭外界質疑甩鍋給北市府。
針對調查進度,北市勞動局說明,本案國民黨將相關調查報告函送處理之後,承辦人員即電話聯繫申訴勞工,並且向其說明法令之規定和程序,亦即勞動局乃依照《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確認受害勞工申訴雇主意願後,說明後續的行政程序及法令後果。
然而,其中一位媒體工作者表示其雇主已善盡協助及關懷之責任,且向本局提出不申訴其雇主之說明,並於電話中表示希望政府針對行為人應有相關處理機制;本案經7/27向性平會報告討論後,因勞工無申訴雇主之意,故無法以《性別工作平等法》辦理。
另外一位媒體工作者於本局致電其確認申訴意願時,回復表示如勞動局無法處理疑似性騷擾行為人,則無後續申訴意願,目前已發文請其確認意向,後續處理情形將在下次性平會提出報告。
勞動局表示,當勞工遇到職場性騷擾事件時,許多勞工除了要求雇主善盡職場安全義務外,也希望行為人能受到行政裁罰,而目前性騷擾防治法第1條第2項但書規定,讓適用性別工作平等法的案件,無法行政裁罰行為人。勞動局認為,修改此項規定,讓任何確認為性騷擾行為人都可以適用相關行政申訴及處罰之規定,應為社會大眾之期待,建議中央應該納入修正內容,以符民意。
《太報》關心您:若遭到性騷擾或性侵害,請撥打113專線,尋求專業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