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今進行總質詢,圖為民眾黨立委黃國昌。陳品佑攝
立法院新會期今天(2/20)開議,民眾黨立委黃國昌率先質詢,他質疑高等法院早就認定M化車取證欠缺法律授權,無證據能力,高檢署在去年卻仍然花1.18億元買M化車,採購目的是什麼?法務部長蔡清祥回應,M化車可以找出嫌犯位置所在,對於辦案人員有很大幫助。
在偵辦案件時,為了找出嫌犯所在位置,有時會出動M化車定位。2015年警方就運用M化車偵蒐,破獲詐騙機房案件,但全案進入司法審理後,法院認定M化車取證欠缺法律授權,無證據能力,加上檢方舉證不足,最後涉案的4名被告全獲判無罪定讞。
針對此事,黃國昌質疑,高檢署去年花1.18億元買M化車,採購目的是什麼?蔡清祥表示,在辦案過程,需要利用這種科技的設備來看嫌犯的位置所在。黃國昌再問,「所以M化車對偵辦詐騙、組織犯罪案件重不重要?」蔡清祥說,重要。
黃國昌接著問「M化車有證據能力嗎?」蔡清祥表示,要看後來採取的偵查作為,搜集到的證物是否在法庭上能否被運用。黃國昌說,法院早就認定M化車取證欠缺法律授權,無證據能力,為什麼還要買?蔡清祥說,利用科技的設備來輔助偵查,確實有必要,「至於證據能力夠不夠,我們還要看一下還有沒有其他的補強。」
黃國昌說,M化車是有用,但重點應該是讓M化車所收集的證據有證據能力,「這樣才有助於犯罪的偵查數,以及後面的審判。」他問陳建仁,那些嫌犯最後無罪定讞,「院長你可以接受這個結果嗎?」對此陳建仁未回答。
蔡清祥表示,所以需要早日訂定「偵查科技法」。黃國昌隨即問,「請問行政院的偵查科技法的法案,什麼時候提到立院呢?」陳建仁表示,科技偵查法還在研議過程中。
黃國昌表示,那些作姦犯科的人還在外面「趴趴走」,所以呼籲趕快賦予法源基礎,「院長你同不同意?」陳建仁說,同意。黃國昌問「還要研議多久?」陳建仁說,會盡快的來繼續。黃國昌則表示,「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