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林月琴(右二)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王玥好(左二)等人今天召開記者會。翻攝林月琴臉書
北市某幼兒園2022至2023年期間有13名孩童遭狼師性侵、性騷,民進黨立委林月琴今(3/12)召開記者會提到,2023之所以會有更多孩子受害,是因為2022年調查期間,園方未告知其他家長,北市教育局也未稽查加害教師是否停職;林月琴要求,應檢討《兒少權法》媒體揭露範圍認定,並改善幼兒園性平案件處理流程。
立委林月琴和勵馨基金會上午在立法院舉行「性平法上路20年,幼兒權益在哪裡!」記者會,她指出,2022年6月起,北市某幼兒園負責人兒子疑似對幼兒猥褻性侵,當時家長有報案,卻不清楚北市教育局是否有調查,受害家長不僅未被告知處理情形、其他家長也一無所知,同年12月,又有家長反映孩子疑似被性侵,園方也未通報。調查過程中教育局也沒有將加害老師調職,導致加害教師收押前,已有超過13名幼兒受害。
立委林月琴呼籲修《兒少權法》。翻攝林月琴臉書
針對此案,林月琴認為,應改善幼兒園性平案件的處理流程,以及《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66條第二項、69條揭露範圍之認定應做檢討修法。另外,檢察官也應向法院迅速聲請扣押尚未扣押的證據,並且請求檢察官應儘速利用延長羈押的期間內,傳喚所有必要傳喚之幼兒園員工,以避免被告串證。
林月琴表示,目前國小以上的性平委員會調查,法律規定調查報告可提供逐字稿給家長,不理解北市府為何引用《兒少權法》第66條第二項,「不能提供不當對待認定委員會的調查報告給家長」,讓家長打官司都苦無證據可以佐證,求助無門。
林月琴提到,2022年事發當時,媒體因《兒少權法》69條規定「不得揭露足以識別前項兒童及少年身分之資訊」,報導僅有14則,新聞媒體因擔心揭露加害人身分,外界就能反推得知受害兒童身分,因而不敢報導,她認為此條文應檢討,避免因維護單一個案權益而損害更多兒童權益。
據《自由時報》報導,衛福部保護服務司長張秀鴛回應,《兒少權法》69條雖規定媒體不可記載姓名或報導足以識別身分的資訊,但也規定主管機關可事後邀請民間團體或報業商業同業工會等共同審議,若認為有報導、公開的必要,將保有報導的空間,不會罰款,至於是否修法,衛福部會再蒐集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