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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之死2-2》沒有人是局外人!過勞恐影響審案 4道解方還待調配才能服用

    2024-04-23 08:10 / 作者 侯柏青
    對於法官過勞情況,司法院暫定從「減案、加人」方向進行。本報繪製
    司法「白花運動」讓法官過勞的議題引起外界重視,事實上,任何可能使用司法資源的民眾,都有可能成為血汗司法的受害者,在這場賽局裡,沒有人是局外人。法官協會要求司法院必須在一個月內拿出減輕法官工作負擔的具體措施,例如「限量分案」、「放寬管考」、「5年內不得以案件數多寡考核法官等」,司法院連日來召開檢討會議,暫定從「減案、加人」方向進行,並鬆口強調要放鬆管考等,但這些措施真能成為法官的續命丸?

    法官協會喊話司法院:合理分案、放鬆管考要快落實

    發生李昭然墜樓案後,法官協會旋即開嗆司法院,要求一個月內對法官過勞問題提出對策。

    法官協會抨擊,站在訴訟新制上的司法變革,同時也在加深法官們早已無法負荷的工作量。法官協會喊話司法院,要求先從「限量分案」、「放寬管考」等處下手,希望司法院明確宣示在案量爆增、人力不足的情形下,未來5年司法高層不得以「案件數多寡」做為考核法官是否優良的標準。此外,在推動法案時,司法院也要一改「先推政策再找人」的陋習,先進行人力影響評估報告。

    司法院連日召集各廳處主管開會,初步強調會「研議」合理結案量,並重申「未結案數」不會列為職務評定的「唯一依據」,更要研究放寬辦案期限及催辦單等管考措施,還打算修法防堵濫訴;今後各法院的研究報告也會採「自由參加提報」的模式,更要檢討調辦事法官和研究法官員額等。

    司法院也表示,已再度與行政院協商爭取人力,希望人事行政總處體認司法機關人力短缺的現狀,再放寬員額上限。

    對此,法官協會衷心期盼司法院「不要只是研議與企盼」,目前自身能做的合理分案、放寬管考等作為,應用最快速度落實,也要更積極溝通,加快補充人力的時程,司法才有機會穩健運行。

    司法院狂推新政策,法官過勞案例卻接二連三,成為許宗力卸任前最大危機。資料照。廖瑞祥攝

    許宗力增加法官人數少?人事處喊冤曝「關鍵原因」

    不過,解決過勞問題的最佳解方為何,一般咸認,「增加法官人力」絕對是最直接的特效藥,但這個方法,卻是司法院最難以解套的困境。

    法官論壇連日來猛轟許宗力失職,法官們拿前司法院長翁岳生、賴英照、賴浩敏等人為例,認為翁岳生8年任內,法官人數增加313人(22.96%),賴浩敏6年任內增加228人(12.3%),連賴英照3年任內增加167人(9.9%)。相較而言,許宗力任內7年,法官人數卻只增加125人(6%),為4人中最少,法官普遍認定許宗力「做得不夠」。

    這也逼得身為幕僚單位的司法院人事處親上火線回應質疑,人事處解釋,中央員額乃是「加人」的緊箍咒。

    人事處說,根據2010年4月1日施行的《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規定,司法院及所屬機關職員(含法警)聘僱人員、駐衛警察及工友(含技工、駕駛)」為1萬3900人,直到2010年度已編列1萬2987人,只剩913個員額可以使用。

    許宗力當年上任時,距離上限只剩540人,司法院從2017到2020年間分別編列增加189人、203人、148人,2020年就把員額全數用盡;若不是2019年底許宗力向行政院人事總處爭取提高上限為1萬5000人,從2021年開始將沒有員額可用。

    司法院歷任院長員額增加比例

    人事處也強調,法官人力缺口不是一夕造成的。

    人事處解釋,法官人力的主要來源是司法官特考,提出需求後,錄取人員仍要受訓2年,實際到位時間是3年。從2007年到2022年分發的法官人數可以發現,每年新分發的,都低於法官平均離退人數(約55到60人),2021年間只分發19位法官、2022年則分發30位。而且,依據總員額法限制,每增加1位法官,就必須再加2倍輔助人力,這也會排擠到總員額的分配。

    人事處指出,爭取提高總員額後,司法院於2020到2024年等5個年度,分別提報100、68、80、100及100位的法官需求,但分發需要3年時間,直到2025年間將分發82位法官,接下來兩年會各分發100人,扣除離退人數後,才能有效增加法官人力。可惜的是,這些人力還來不及在許宗力任滿前到位。

    法官實際分發人數

    不過,除了努力爭取法官名額,司法院也從另一個管道下手,就是增加法官的輔助人力,為法官配置法官助理。

    人事處表示,在2018年以前,各審級法官與法助的平均配比約為1:0.6,原本1位法官分不到1位法助,但許宗力從2018年起實施「3年增員計畫」,希望讓每個法官(不含庭長、院長及優遇人員)1個人可以配置1名助理,而庭長及審判長則是3人分配1位,分3年調整到位。而且,司法院考量到地院民事執行業務的特殊性,專辦民事執行處業務的庭長或審判長,從2021年1人配置1名法助。這個政策執行迄今,法官與法官助理的員額比例已經達到1:1。

    人事處還拿法務部當比喻,強調「法官助理」是隸屬正式約聘人員,會占用機關總員額,而法務部去年招募的100到150名檢察官助理則屬於「臨時人員」,而且檢察官也並非每個人都配有助理,但法院則只要是「全股法官」就可以配屬一名助理,部分法院甚至還多出法官助理,可用來辦理審查或調解業務。

    士院追思李昭然法官,同仁們獻花、默哀。廖瑞祥攝

    爭取人力慘被刁,司法院大嘆:社會欠缺同感

    人事處也道出新增員額的酸楚,強調司法院每年提出新增預算員額時,行政院人事總處一定會「加註意見」,人事總處去(2023)年度加註的意見是,「2023年度員額編列1萬4437人,較2022年度增列135人,雖符合《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第5條規定,於司法院及所屬機關員額上限1萬5000人之範圍內配置,惟該院2023年度人事費編列192億8834萬1000元,仍占該院主管預算之大宗,爰請該院妥為控管整體員額配置,並建議可朝司法業務簡化及資訊化,或將非核心業務由委外人力辦理等方式,以提升整體司法人力運用效能」。

    司法院人事處感嘆,這些加註的字詞顯示人事總處「對司法機關新增員額多有質疑及要求」,但人事處表示,除了員額上限的限制,每年面對人事總處的挑剔,司法院也都盡力克服。因為司法院深知減輕法官工作負擔,員額與人力是其中重要的解方,但人事處爭取員額之餘也不禁感嘆,「社會(包括行政機關)對司法工作繁重程度似乎欠缺同感。」

    更令人擔心的狀況是,司法院於2019年爭取的1100名員額,將在2026年全部用完,因此,許宗力又再度指示行政團隊爭取修正總員額法,希望能再提高上限。人事處強調,這次仍將排除萬難爭取,但人事處也罕見喊話法官們,希望他們除了在內部督促司法行政團隊檢討改進,也能發揮集體力量一起向社會發聲,以解決法官過勞的困境。

    要解決法官過勞問題,高院審判長邱忠義提4大解方。邱忠義提供

    不只增補人力 他提4大制度解方救命

    行政部門加人不易,基層法官則是最煎熬的一群。

    談到法官的煎熬,現任法官協會常務監事、高院審判長邱忠義特別有感觸。他感慨地說,法官的過勞,不在於體力的透支,完全是在於每件案子都是在「煎熬」當中度過,持續每一個日日夜夜…這種煎熬一直纏繞著法官,直到離開職場或者倒下為止。「人在一生當中,不知道有人能承受幾回煎熬,有人煎熬了一次就受到心裡創傷,但很難想像每個月必須負擔30件紮實厚重的案子,法官們必須日日夜夜、年復一年,承受每件案子的煎熬。」

    司法院必須做的,可能遠比想像得要多更多。

    邱忠義說,想舒緩法官過勞,除了增補人力(包括制度變革要做人力影響評估),可能還要幫法官解決訴訟層面的問題,才是有效解方。他經由實證研究的結果認為,以刑庭為例,要紓解壓力,可由「筆錄取代判決」、「假性財產犯罪的有費制度」、「重建妨害司法公正罪」,以及「微罪設治安法官」等4大解方下手。

    他指出,首先應研議修法,讓法院審案時,不須再耗時調查已經「不爭執」的證據或事實,也可研議簡化判決書,在雙方不爭執的部分用「表列」或「勾選」方式處理(遇到爭執事項再撰寫理由),也可研議針對「不爭執」或「認罪」的案件,直接用「筆錄」取代判決書,或者採用「勾選式」判決。

    這樣做的原因,是因為統計資料顯示,有89%的人一審判決後沒有上訴,以訴訟經濟的角度來看,沒有撰寫無意義八股判決書的必要性,若當事人表示要上訴,可再由法官補理由即可。

    他也稱許,司法院之前研修《刑事訴訟法》第348條,讓刑事案件可以採一部上訴制(只針對部分上訴),就是紓解訟源的有效方法。

    其次,他點出,徹底解決濫訴問題也能舒緩案源,他建議採取「刑事假性財產案件有費制度」,遏止浮濫提告侵占、詐欺、背信及偽造文書罪。

    他解釋,現行司法制度允許民眾把原來單純民事糾紛的案件偽裝成刑事犯罪的形式而提出告訴,不必付出成本,這種「以刑逼民」的方式,讓檢察官疲於奔命,最終常淪為告訴人「討債」的打手,到頭來卻會以不起訴或簽結方式作收,造成檢察官偵辦其他真正犯罪的案件時難以全力以赴。而偵查不夠精緻的結果,最終導致其他案件起訴到法院後形成所謂的「爛案」,讓法院無法妥速審判。

    他建議,可改良英美、德國及日本等「刑事案件有費制度」的概念,若收案後發現屬於定義下的假性財產案件,可要求告訴人支付一定金額保證金,若被告遭檢察官起訴,就意味著不是假性財產刑案,可發還保證金,若相反,就沒入國庫。

    司法院須修法簡化訴訟制度,才能有效替法官減壓。取自Unsplash

    再者,邱忠義點出,如果能建立妨害司法公正罪的法網,當事人比較不敢在法庭使用假證據,審判速度才有效率。

    他分析,隨著社會變遷、經濟發達,犯罪漸趨於集團分工及組織化,關於大財團的環保、食安、財經金融、貪瀆及白領犯罪等影響層面廣大的新興犯罪,隨處充斥著。這些大財團(或集團)不僅一手掌控不法事證,一旦不法犯行東窗事發進入調查時,還能立即滅毀相關證據,他們更可能為了脫免刑責,透過不正手段(例如不實陳述、不法關說執法人員、騷擾或報復證人、湮滅司法程序中的證據、藐視法庭、訴訟目的外不當使用訴訟資料等),全力干擾司法的偵審作為。

    這樣的結果就是,即便強烈懷疑犯罪者是否為集團成員,都有可能因為證據調查受限,加上證據被有計畫破毀,或是有人提供虛偽證據,造成司法機關很難迅速有效發現真實,最終可能會徒勞無功,或以不爭執證據的認罪模式「輕判」收場。

    最讓人不能接受的是,這些妨害司法的行為不但拖延審判進度,在我國還不必受罰,宛若妨害司法的天堂!為提升效率及保障司法的純潔不受污染,他疾呼重建妨害司法公正罪。

    最後,他也建議,情節輕微的治安案件或告訴乃論的輕微案件,可以「修憲」交給縣市政府選任的「治安法官」來裁決,諸如侵占遺失物、便利商店小竊盜、單純酒駕未肇事、單純交通違規、人與人間的口角或肢體、財物紛爭等,都是情節相對輕微,而與縣市政府地方治安有關的案件。

    為免微罪案件全流入傳統司法體系,造成司法人員案件負擔過重,建議可以仿美國治安法官(例如美國羅德島普羅維登斯市的主審治安法官法蘭克·卡普里奧[Frank Caprio])制度,將輕微案件或告訴乃訴的微罪,交給治安法官來判斷,可以限制只能判罰金或罰鍰。

    他描述,治安法官採任期制(例如1~3年一任),可不限次數連任,由縣市政府各自選任,由於成敗都屬縣市首長的政績,縣市政府勢必會選擇較公正的人士擔任,不適任就淘汰。這樣一來,可以減少這類輕微案件阻塞在法院案件洪流中。如有不服,至少可以上訴於該地的管轄法院,循求救濟。

    司法院應思考,法院提供的心理諮商補助,如何讓法官安心使用。示意圖,與本文無關。洪敏隆攝

    士林地院院長彭幸鳴與同仁擁抱,盼今後彼此關懷支持,及時接住同仁。廖瑞祥攝


    及時接住法官 須提供合宜心理諮商

    除了可以透過改變訴訟制度消弭法官的外在壓力,如何在適當的時機介入照護法官的健康,顯然也是司法院無法忽視的一環。

    司法院在這一塊並非毫無經驗。據了解,司法院於2019年就大力推動「心理健康協助方案」,由各法院為有需求的法官(及同仁)提供心理諮商補助費,還放寬法官年度健康檢查的年齡及次數,並在健檢項目中引進「HRV壓力檢測及心理諮商」,司法院也要求各地院院長不定期舉辦身心健康講座,以適度減緩法官的壓力。司法院本身,也長期辦理「司法減壓」活動。

    此外,為了讓剛分發的候補法官能有心靈支持,司法院也曾在2022年推出「候補法官支持方案」(俗稱小天使計畫),當時司法院特別請資深法官擔任直屬學長姐,一對一擔任新手法官的小幫手。

    但遺憾的是,根據統計,去年度使用「心理健康協助方案」的法院同仁僅有74人,使用次數也僅有419次,而真正使用的法官顯然更少。

    因工作壓力而身心健康出狀況的法官確實不在少數,司法院想方設法推出的減壓方案,法官為什麼不願意埋單?有法官道出拒絕使用的原因。

    該名法官表示,預約心理醫療院所不但麻煩,也可能會因公務無暇就診,更重要的是,就算真的預約看診,雖然就診過程和內容保密,若要向機關申請補助,還是可能經過層層的公文呈報系統,屆時身分曝光恐將招致異樣眼光,更擔心影響考評,法官們因而缺乏使用意願。

    在發生法官墜樓案後,未來司法院該如何在心理層面上接住法官,又怎麼做到「保密」、「方便」讓有需要的法官願意使用心理諮詢服務?著實考驗司法院的智慧。

    理想很豐滿,現實卻很骨感。如何正確紓解法官工作壓力?這個問題的答案,似乎不該只有司法院獨白,這也是每一個可能使用到司法制度的國民,都應該嚴肅面對的「國家大事」。

    高院白花運動追思法官李昭然。讀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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