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27 20:34
台北地院昨(3/26)重判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17年,依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規定,若被判10年以上徒刑(尚未確定)不得登記參選正副總統,幾乎壓碎他的總統夢。不過,他想選總統還有兩條路可以走,一是「速戰二審」,趕在2027年登記前搏到「10年以下」判決;二是透過藍白立委修法甩掉選罷法的10年枷鎖。不過,無論選擇哪一條路都有風險,柯文哲的政治路還沒走到死刑,但絕對佈滿荊棘。
2026-03-27 17:51
憲法法庭今天由5名大法官做出今年第三號判決,認為《少年事件處理法》第15條後段規定「受移送之法院一概不准再移送」的規定部分違憲;不過,3名反對派大法官楊惠欽、蔡宗珍及朱富美再度缺席,但場外同步出具一份7000多字的「不同意」法律意見書唱反調,除重申判決無效,也主張聲請案不符合聲請要件,而且屬於「立法政策」問題,主張憲法審查不應取代立法者進行制度設計,根本不應該受理。
2026-03-27 16:37
花蓮地院受理兩起少年案件時,認為《少年事件處理法》第15條後段規定「受移送之法院,不得再行移送」,承審法官邱玄佳認為未保護少年及妨礙訴訟權,裁定停審聲請釋憲。憲法法庭今天認定,一概禁止受移送法院為少年利益再移送,牴觸《憲法》為保障少年人格權而課予國家特別保護少年身心健康及人格健全成長義務的意旨,條文部分違憲而失效,相關機關必須於2年內修法。
2026-03-27 14:08
憲法法庭5名大法官自去(2025)年12月19日公布《憲法訴訟法》修正條文部分違憲後,今年已經連續產出「律師準抗告」、「補充保費」等兩起判決,今天下午3點將公布第三發判決「少年保護事件禁止再行移送案」,將由憲法法庭書記廳廳長許碧惠、新聞及法治宣導處處長兼發言人吳定亞召開記者會。至於3名反對派大法官是否參與判決,受到外界矚目。
2026-03-26 18:41
台北地院今天宣判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及的京華城及政治獻金弊案,檢方起訴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及台北市議員應曉薇等11名被告,北院重判柯文哲17年、沈慶京10年、應曉薇16年6月,而時任副市長彭振聲及時任都委會執行秘書邵琇珮獲判緩刑,僅有應曉薇辦公室顧問吳順民、威京集團財務經理張志澄無罪。北院也公布判決關鍵理由,以下為新聞稿全文。
本網站使用Cookie以便為您提供更優質的使用體驗,若您點擊下方“同意”或繼續瀏覽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政策,欲瞭解更多資訊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