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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院職權行使法等修正案三讀 卓榮泰:將移請立法院覆議以捍衛憲政程序

    2024-05-28 23:52 / 作者 顏振凱
    立法院今晚三讀通過《刑法》修正案,明定藐視國會罪刑責,藍委手持火鶴象徵國會「浴火重生」。胡家銘攝
    針對立法院今(5/28)三讀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等國會職權擴增修正案,行政院在立院院會結束之際,立即發出新聞稿,指行政院依法行政,也包含遵守《憲法》,因此本次法律修正案有因違憲而致窒礙難行時,行政院將會在收到立法院三讀通過之條文後,研議依《憲法增修條文》所定之程序移請立法院覆議。

    行政院新聞稿指出,對民進黨黨團將就今(28)日三讀通過之《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及《刑法》修正案等聲請釋憲一事,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尊重,並再度重申,行政院忠誠守護憲法。在這次修法的過程中,人民對於立法院未能依照法定程序審查法案提出諸多質疑,而許多條文的內容也有侵害人民權益、違反權力分立,以及例如法律明確性原則等憲法爭議。

    卓榮泰在新聞稿中也說,作為憲法最高行政機關首長,他一定會堅定守護行政團隊的尊嚴;然而此次相關法律修正針對「藐視國會」一事並無明確定義,導致行政團隊將來在立法院說明政策時動輒得咎、無所適從,甚至無法完整澄清與政策相關的虛假資訊。此外,法律修正後有關人事同意權的規定,也可能導致憲政機關或其他法定機關之職權的行使,產生困境。

    卓榮泰也說,至於有關總統國情報告的修正條文,抑或涉及國會調查權的規定等,不僅存在權力分立的爭議,甚至也有過度干預行政權、侵害人民權利的疑慮。這些種種因素,都是行政院認為此次相關修正法案窒礙難行之所在。

    卓榮泰強調,民主政治的可貴之處,是經由討論與溝通的過程來建立共識。行政院研議提出覆議的目的,絕不是要升高兩院之間的對立與衝突,而是希望透過憲政運作的過程,能夠讓立法院再一次審視法案的內容,透過民主的對話,回應公民社會與各界的訴求,找出符合《憲法》與國家利益的最大共識。如此才能穩固民主的根基,政策與法案的品質才能更加提升。

    卓榮泰並表示,透過憲政制度的設計來解決憲政體制面臨的危機,是行政院自始至終的態度和立場。雖然在目前國會生態下,行政院所提之覆議很有可能遭到立法院否決,但是行政院責無旁貸,仍會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之程序,將本次修正案移請立法院覆議,以忠實捍衛憲政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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