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長陳駿季。資料照,陳品佑攝
立法院昨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等,其中《刑法》新增藐視國會罪,農業部長陳駿季今(5/29)表示,行政部門基於事實陳述,但藐視國會目前尚無明確定義,部會可能無法順利說明政策。
根據立法院三讀條文內容,「刑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明定公務員於立院聽證或受質詢時,就其所知之重要關係事項,為虛偽陳述者,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20萬元以下罰金。
農業部長陳駿季今天赴立院經濟委員會報告業務,並備質詢。他受訪時表示,行政機關到立法院備詢,就是要回應外界疑問,包括說明政策與澄清錯誤的訊息,但「藐視國會」因沒有定義,會在不知道什麼情況下回應,可能無法順利解釋政策或澄清訊息。
陳駿季指出,卓揆明確指示嚴守行政團隊尊嚴,農業部是行政團隊一員,自己在立法院一定會堅守部會尊嚴,也希望和立院的互動可以更順利,且人民有知的權利,希望在立院有充分時間解釋和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