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嘴張宇韶曾殷性騷發文道歉。翻攝「張宇韶:軒軒韶舉」臉書
親綠名嘴張宇韶前年底在媒體撰文開酸新任台北市長蔣萬安市政顧問的殷瑋,甚至寫到聽過幾個真實的故事,「羅智強(前總統府副秘書長)竟要殷瑋在公開場合幫他拿公事包」。羅智強認張宇韶所言不實,上法院求償30萬及登判決全文。台北地院認定,殷瑋早就公開澄清過,張宇韶卻執意引用不實消息來源繼續武斷陳述,還未經查證,顯有重大輕率惡意,判他賠償10萬元。可上訴。
羅智強主張,他2022年5月12日辭任台北市議員後,未主導2022年的國民黨台北市長選舉,蔣萬安當選後的人事更非他能夠置喙,曾任民進黨中國事務部主任的張宇韶明知如此,卻在2022年12月29日在媒體及臉書撰文「殷瑋搶進蔣萬安市政顧問掀起國民黨上下不滿壓力」,汙衊他曾要求殷瑋提公事包,貶抑他讓別人當跟班、屈就,還不實批評這是「扭曲的政黨文化」、「等級尊卑」。
羅智強要求張宇韶賠償30萬元,另在臉書粉絲專頁上連續刊登7天的判決全文。
立委羅智強不滿張宇韶誣指他要殷瑋提公事包。資料照。廖瑞祥攝
北院審理時,張宇韶聲稱提公事包一事是從前親民黨文宣部主任吳崑玉那裏聽來的,他也強調,縱使殷瑋幫羅智強提公事包的事情不存在,下屬協助長官提公事包,也不是貶抑,是協助、尊重、學習的意思,並沒有損害名譽權。他也強調,「扭曲的政黨文化」、「等級尊卑」是在罵國民黨,不是針對羅智強。
北院傳喚吳崑玉,吳崑玉證稱,2012年總統大選時他擔任宋楚瑜競選總部文宣部副主任,當時為了舉辦總統大選辯論會曾召開閉門協調會,親民黨由他及時任主任賴岳謙參加,羅智強和殷瑋也都有來。吳崑玉說,他看到羅智強後面跟著殷瑋,殷瑋拿著一個皮包,又從皮包裡拿出一張紙給羅智強,賴岳謙看到以後,就虧他說「你看人家(多有禮貌)」,他回賴岳謙,「是是是,我知道錯了,我等下幫你提皮包」。
吳崑玉證稱,其實當時他也不知道皮包是誰的,只是看到這畫面,他在好幾年前跟張宇韶吃飯喝酒時,曾經講過這件事,但把事情當個笑話講,主要是酸他(吳崑玉)自己不懂事,難怪升不了官。
殷瑋在法院作證時則駁斥說,協調會當天,他絕對沒有幫羅智強提公事包,吳崑玉雖然說他有拿皮包和紙條,但在他印象裡,羅智強在那段(競選)時間應該都是帶「背包」,協調會當天,他也是帶背包出門,也沒有遞任何文件給羅智強,他認為,這些畫面是吳崑玉看圖說故事,自行穿鑿附會的。
現任台北市政府發言人殷瑋作證時強調,沒有幫羅智強提公事包。廖瑞祥攝
北院則認定,張宇韶雖然在多年前吃飯喝酒時曾聽吳崑玉講過類似的話,但吳崑玉2020年撰寫「游錫堃」一文時,他也再次打電話給吳崑玉求證此事,而張宇韶2021年8月發表「戰鬥藍」一文時,也寫過類似言論,但文章刊登後,殷瑋就在個人臉書轉貼張宇韶的文章並鄭重澄清「羅智強不曾要我拿過公事包,他也沒有這樣的行為模式…管你公開還是私下,我不可能幫羅智強拿公事包。」
北院指出,殷瑋早就出面澄清,張宇韶曾擔任民進黨中國事務部主任、媒體專欄作家及政治評論員,應該很清楚殷瑋的言論,他卻隔年底再度貼文講述公事包一事,而且沒有詳實交代吳崑玉轉述的內容,更沒有再次向當事人查證,就武斷表示這是「真實故事」,顯然是引用不實消息來源,而且有明知、重大輕率的惡意,明顯侵害羅智強的名譽權,應負侵權賠償之責。
不過,北院認為,張宇韶使用的「扭曲的政黨文化」、「等級尊卑」,並非謾罵或人身攻擊,和他要評論的國民黨政黨文化有關,這部分屬於適當評論,不需要賠償。
北院審酌,該文章在新聞版面和張宇韶的臉書專頁發表,傳播力量大,足以使社會對羅智強產生「愛耍大牌」、「耍官威」、「欺負屬下」的印象,讓他受到一定精神痛苦,審酌兩造的職業及資力後,判張宇韶應賠償羅智強10萬元;至於在臉書專頁刊登判決全文的部分,北院認為判決全文已刊登在司法院判決書查詢系統,足以回復受侵害的名譽,因此駁回主張。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