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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覆議失敗!藍白聯手62票入匭維持修法決議 綠:最快時間內聲請釋憲

    2024-06-21 12:13 / 作者 政治中心
    立法院今處理國會職權修法覆議案記名投票。蘇聖怡攝
    立法院今(6/21)處理行政院移請覆議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修正案,經記名投票表決,國、眾兩黨團挟人數優勢,以62票同意維持立法院原決議,反對覆議;51票反對維持原決議,贊成覆議案。依結果覆議失敗,依照《憲法》增修條文規定,過半立委同意維持原決議,行政院長應即接受決議,總統也應依《憲法》公布兩法修正案。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民進黨團會在最短時間內提出釋憲案及暫時處分,會等總統公告後3天法律生效。柯建銘批,藍白兩黨站在民意和憲法的對立面,他相信大法官的憲法判決,台灣人沒有悲觀、放棄的權利,「最後的勝利一定是屬於我們偉大的國家」。

    
立法院5月28日三讀通過攸關國會職權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修正案,因藐視國會罪入法、總統國情報告常態化及依序即時回答、立院新增調查權與聽證權,遭批是國會擴權法案。而立法過程未納入民進黨團版討論、未逐條討論也遭各界詬病。

    行政院隨後在6月6日提出覆議,總統賴清德於11日核可,行政院當日移請立院覆議。

    
行政院提出覆議的六大項理由包括:依法行政,該法律案對政院即有窒礙難行;修法審議程序不符民主原則,具有重大瑕疵;要求總統進行國情報告常態化及備詢違憲;質詢權、調查權、聽證的行使違反權力分立原則,且侵害人民基本權利;人事同意權行使恐導致憲法、法定機關職權行使產生窒礙,且與比例原則及正當法律程序不符;妨礙立委質詢、調查及聽證的處罰規定有違法律明確性原則、正當法律程序與比例原則。

    經過兩天全院委員會詢答,立法院院會今進行覆議案記名投票表決,朝野黨團都甲級動員因應。上午10點18分開始投票,11點13分截止,並於11點28分開始唱名計票,12點10唱票結束。韓國瑜宣布統計結果。

    在藍白聯手下,《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修正案的覆議,最後都以62票同意維持原決議,超過立委二分之一以上,覆議失敗。民眾黨團8席立委都投下維持原決議,否決覆議。民進黨51票也票票入匭,但仍不敵藍白聯手。



    卓榮泰日前在全院委員會面對立委詢問時已表示,覆議案若無法成功,依照憲法規定,行政院必須接受原決議,至於是否聲請釋憲,卓榮泰則說,政院沒有釋憲以外的選項,若經院內討論後確定,會於法律生效後聲請釋憲。

    出稿:10:21
    更新: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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