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董事長曾文生備詢,左為核安會主委陳東陽。廖瑞祥攝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7/10)審查國民黨立委王鴻薇、翁曉玲等人所提的《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6條條文修正草案。相關部會官員報告及各立委質詢後,國民黨籍召委柯志恩指出,該案還需要更多的討論,讓法案更趨完整,另擇期繼續審查,遂宣布散會。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邱鎮軍、蘇清泉、羅智強、翁曉玲等五個版本的《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6條條文修正草案,根據内容,「經營者應就機組運轉安全進行評估,確認符合法規後,始得提出核電廠再運轉申請案,經主管機關審查同意換發執照,始能繼續延長運轉」。若能三讀通過,將為核三廠延役解套。
翁曉玲表示,提出修法的主因是為了幫民進黨解套,如果不修法,那麼賴政府將完全喪失核能發電這個選項,核能可提供大量、穩定的發電,在全球暖化的狀況下,越來越多國家也都重新擁抱核能,這次的修法最重要是讓可運轉的核電廠繼續運作,只是在法規上對核能延役限制拿掉,主導權還是在行政院手上,台電不送出,核安會就不可能核可。
王鴻薇則說明,停電已經成為台灣人的惡夢,提出修法是希望能修正跟檢討。台灣的能源問題已到關鍵時刻,國家政策在2050年達到淨零排放,但根據相關研究,若要達到,台灣的無碳電力,要增加10倍,「有可能嗎」?她稱,台灣目前的火力發電高達80%,降不下來,讓核電延役是要配合國家政策;另新政府說要發展AI,就絕對不能缺電,若無法穩定供電要如何發展?
民進黨立委范雲談及,在核廢料最終處置場的設置上,過去十幾年來台電和地方溝通、探勘過程都遭到在地居民反彈,拒絕的縣市金門、花蓮、台東多數時候也都是國民黨籍立委跟縣長。而高階核廢料最終處置場,更連設置的法規都沒有蹤影。她說,核電廠若延役,核廢料的問題將持續擴大,不討論解方只討論延役,不但不負責任,更忽略蘭嶼人超過22年的漫長等待。
范雲也說明核安的風險仍在。比如在俄烏戰爭中,核電廠成為攻擊、佔領的目標,國際原子能總署提出的武裝衝突中核電廠安全與保障支柱全受到侵害。台灣的地質條件和地緣政治皆敏感,有充分原因不選擇核能。她質疑,核電延役不顧核安風險和核廢料,究竟想將台灣帶往哪個方向?
台電董事長曾文生解釋,除維持安全性的成本,目前核廢料最終處置場也都是不確定的狀態。他強調,台電最大的為難,就是這些不確定性。因此台電一再重申:「用缺電的邏輯來講核電,其實沒有辦法讓核電在安全的前提下來選擇。」
核安會主委陳東陽在報告中指出,核一、二廠機組運轉執照均已屆期,進入除役階段,而用過燃料池已近滿貯;至於核三廠,用過燃料池貯存空間有限,僅可供約運轉4年多;無論除役或延役,乾式貯存設施必須興建啟用,才能接續相關作業。
經濟部次長連錦漳表示,在討論本條例修法的同時,高低階核廢料的選址條例立法及修法也應納入討論,有序地推動核廢料最終處置。為確保核安,再運轉須進行核電廠安全總體、結構設備組件壽期管理、設備汰換更新、福島安全強化及耐震補強評估等,並準備相關計畫,配合核安會審查;此外,社會對核電使用仍有不同意見,故再運轉需取得社會共識始能遂行。
中午時分,由於各藍綠立委各堅持己見,雙方無法達成共識,柯志恩主持會議時便說,該案還需要更多的討論,讓法案更趨完整,另擇期繼續審查,遂宣布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