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桃園市長鄭文燦。資料照。廖瑞祥攝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嫌在市長任內收賄,桃園地檢署今(8/27)天偵查終結,襄閱主任檢察官康惠龍表示,檢方認為鄭文燦涉犯《貪污治罪條例》職務上行為受賄罪嫌,依法提起公訴,並求處12年徒刑,他還透露,調查局7月搜索鄭家時,發現現鈔共新台幣678萬5000元。對此,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黃國昌表示,起訴書證明他先前揭露的內容一致,接著酸鄭文燦家中被起出大量現金,民進黨大官「真是新台幣淹腳目」。
民眾黨政治獻金帳目疑雲持續延燒,黃國昌始終低調,不過下午桃檢記者會後,他馬上在臉書發文,表示起訴書詳細描述鄭文燦收500萬元辦事,以及如何為富商權貴提供地方中央一條龍的農地變更,都與他先前質詢所揭露過的內容一致。
黃國昌認為,他曾質疑鄭文燦獲「量身打造」的貼心服務,這絕非鄭文燦一人可以完成,應該向上追查,但目前起訴的範圍僅止於鄭文燦,「至於案子為何整整壓了7年,則是連提都沒有提!」
黃國昌質疑,法務部長鄭銘謙先前在立法院說「證據到哪裡就辦到哪裡」,根本是在講空話,更讓人質疑,防火牆是否早就已經設好?
黃國昌批評,鄭文燦在此案中將「新潮流大阿哥」的政治實力表露無遺,可以大剌剌地跟前台塑集團顧問廖俊松說「國發會我講好了」,還能掌握廖俊松遭監聽,並表示他自己有看到監聽譯文,「政治黑手赤裸裸伸向司法,難怪人民對司法的信心直直落!」
黃國昌提到,起訴書記載鄭文燦在得知廖俊松遭到監聽後,除了返還500萬賄款以外,還一同把另外收受600萬不法的政治獻金也交還廖俊松,然而7月底鄭文燦台北的住處遭搜索,又另外遭查扣678萬5000元,不禁令人肅然起敬,「原來,當民進黨的大官,隨隨便便家裡就有個上百上千萬現金,真的是『新台幣淹腳目』!」
最後,黃國昌表示,面對這起臭不可聞的貪腐弊案,絕不能因為鄭文燦已經被起訴,就想到此為止,「到底是誰洩密、案子又為何一壓壓7年,一定要查清楚。」他說,否則,總統賴清德向國人承諾肅貪是政府的重要工作,再次淪為一場大笑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