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綠委問基金撥補禁伐補償有無不法? 主計長:根據定義「沒有」

    2024-11-05 17:41 / 作者 胡家銘
    行政院長卓榮泰、主計長陳淑姿立法院備詢。廖瑞祥攝
    行政院長卓榮泰今(11/5)赴立法院就「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及「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5期特別預算案」編製經過報告並備詢。針對總預算因《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編列而卡關,民進黨立委伍麗華質詢時問及,有心人士刻意指出基金撥補給禁伐補償是不法,究竟有無不法?行政院主計總處處長陳淑姿答覆表示,根據定義「沒有不法」。

    伍麗華秀出歷年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的預算來源,包含公務預算、綜合發展基金的預算搭配編列,綜合發展基金有些年度結算花不完,民國111、112年度在綜合發展基金結算仍編列不足、超支也都領得到。

    陳淑姿說明,原則上在民國112年之前,公務預算、基金預算是各半負擔,民國113年是由國庫撥補。伍麗華則追問,即便是超支也發得出來?陳淑姿說:「會按政策來撥補基金」。

    伍麗華提到,有人聲稱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要破產,基金不可以拿來發禁伐補償,並直言是「違法的」,但她根據主計處民國105年的公文指出,原民會發放時,透過公務預算、基金預算各半編列,是依據「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管用辦法」,可作土地補償則是民國96年寫進來,但從105年開始發放,早於補償金發放的時間。

    伍麗華遂好奇,禁伐補償透過基金撥補是否有違法問題?陳淑姿回應:「目前都是依相關法令辦理」。伍麗華續追問,有沒有違法?陳淑姿強調,根據定義「沒有不法」。

    伍麗華再詢及,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有無破產問題?陳淑姿則說,不足部分會來協助。
    胡家銘 收藏文章

    本網站使用Cookie以便為您提供更優質的使用體驗,若您點擊下方“同意”或繼續瀏覽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政策,欲瞭解更多資訊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