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長李遠。資料照,陳品佑攝
TaiwanPlus 「得罪」了川普,在台灣政壇掀起一陣風波。
過去在野黨立委過去一再抨擊TaiwanPlus收視率差,沒有宣傳效果,是個賠錢貨。不過這次風波反倒提升了TaiwanPlus國內的知名度。只是也讓朝野政客對外交與新聞專業的無知赤裸裸展現在國人面前。
提出指控的立委鬧了國際笑話在野黨總愛批評民進黨政府只會抱美國大腿、親美反中,不利台海和平。當我瞄到網路訊息稱,國會議員批評TaiwanPlus,說它對川普用詞不客觀、「幫台灣惹事」,當時心想,一定是那些「抱美國大腿」的綠營立委怕得罪喜怒無常的美國新總統、破壞台美關係,所以趕緊跳出來教訓TaiwanPlus。不料仔細看新聞,才發現出來「挽救台美關係」的竟是經常質疑川普反中立場的藍白立委。其中罵得最大聲的還是出身新聞媒體的國民黨立委王鴻薇和民眾黨立委張啟楷。
2024年5月30日,美國前總統川普因封口費案遭判34項偽造商業文書罪名成立。路透社
立委質疑TaiwanPlus用「重刑犯」形容川普是缺乏新聞專業,這個指控傳出去會是個國際笑話,代表提出這種質疑的人不懂美國司法ABC,更對新聞專業無知。不料做這些批評的立委不乏新聞記者出身、還有擔任美台國會議員聯誼會副會長的。
判刑1年以上就可稱「重罪」(felon)立委們口中的「重刑犯」是指英文“felon” ;“felony”則是翻成「重罪」。到底什麼叫「重罪」?就嚴格法律定義而言每個國家有所不同,若去查美國司法部網站可以找到它們對“felony”的定義:「任何可判處死刑或一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行均稱為重罪。」( Any offense punishable by death or imprisonment for more than one year is called a felony.)那麼川普有被判重罪嗎?2023年川普成為美國 234 年歷史上第一位被起訴的前總統,這個案子是關於2016年總統選舉期間,川普為了掩飾與一名色情片女演員的關係,涉嫌偽造商業記錄以支付這名女性封口費。此案件遭紐約州檢方以涉嫌34項罪名起訴,各項罪名都可能被判處一年以上刑期。案子於2024年5月被紐約州法院判34項罪名都成立。這也讓當時以及後來媒體在報導川普這個案件時都用「重刑定罪」、「重罪犯」來形容川普。
公視TaiwanPlus報導川普時以「重刑犯」稱呼。翻攝王鴻薇臉書
當立委批評TaiwanPlus報導川普新聞用詞不當時,TaiwanPlus辯稱,英國公視BBC、加拿大公視CBC、澳洲公視ABC及美國公視PBS…..皆於報導中稱川普是「被定罪的重刑犯」(a convicted felon)。TaiwanPlus的辯護絕對站得住腳,而且不只上述媒體,美聯社、《紐約時報》(The New York Times)、《時代雜誌》(Time)、法國公共頻道France 24……都用這個字眼。其中,美聯社(AP)是供稿給各不同立場媒體的通訊社,它更重視用字遣詞的中性客觀,而2024年5月川普被判有罪時AP的標題是:「有罪:川普成為第一個重罪確認的前美國總統」(Guilty: Trump becomes first former US president convicted of felony crimes)。甚至,最挺川普的福斯新聞網(Fox News)在一些相關新聞報導中也用了“ felony”這個字眼,這說明了這個詞在法律上只是在定義某種刑度上的犯罪。
立委不懂美國司法用語立委們在“ felony”這個字上做文章,只是洩露出他們對美國司法用語瞭解的程度。更令人驚訝的是文化部長李遠也附和說,這件事「確實嚴重」,並要求公視第一時間下架此新聞。這說明了他對美國司法與媒體瞭解程度和在野立委們一般般。更嚴重的是,這位做為台灣公廣集團上級主管的文化官員,到底清不清楚要如何區分公共媒體與宣傳機器?
首先必須先釐清一件事:到底TaiwanPlus是像中國的大外宣中國環球電視網(CGTN)一樣,還是像美國PBS一樣扮演公共媒體?
全球許多公共媒體皆於報導中稱呼參選人及當選者川普係「被定罪的重罪犯」(a convicted felon)。TaiwanPlus提供
回顧TaiwanPlus的歷史,會知道它身份的曖昧性。2020年文化部提出《109年發展國際傳播數位計畫》,要委由公視經營一個「國際影音平台」,4年預算達新台幣58億,這也就是今天的TaiwanPlus。當時公視不少董事們質疑這是政府要做「大外宣」,會傷害公視獨立性。這個計畫案最終在董事會還是以11票比4票通過,但因為爭議大,文化部喊停對公視委託案,而改自2021年起委託中央社經營。
寄生公廣集團下做大外宣中央社委託案到2022年6月到期後又改由公視接手、承接整個平台專案團隊,經營包括網站、APP、社群媒體等;更重要的是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於當年8月決議核准公視CH26申請變更新增TaiwanPlus服務。NCC強調這個頻道「將循公視組織治理及營運管理相關規章原則營運」。編制上,TaiwanPlus在公視基金會的組織結構下隷屬於總經理,與客家台、台語台並列。它的經費由文化部編列,2023年度預算編列了約10億預算;它的宗旨就是要用英文「說好台灣故事」,說白了就是做大外宣──TaiwanPlus的瞹眛性就在這裡:寄生公廣集團下,但政策目標是做政府大外宣;而公視基金會網站的自我介紹卻開宗明義說:公視屬於全體民眾,「不專為政府或某一政黨服務」。
公共電視不專為政府或某一政黨服務,其下的TaiwanPlus卻是要「說好台灣故事」。翻攝Google Map
「重罪犯川普」爭議發生,公視還開董事會聽取TaiwanPlus檢討報告,決定把新聞下架。只是愛面子的公視領導們還是把話說得很漂亮,稱新聞下架是TaiwanPlus編輯室討論的結果,而不是文化部指示,但明明TaiwanPlus之前還極力為自己辯駁、否認犯錯。依上述各國際媒體對川普犯重罪的報導,公視董事會的新聞傳播先進們若站在公共媒體立場,應該不會認為TaiwanPlus有犯錯。
美國有公共電視 但也有大外宣媒體到底公視怎麼定位自己的角色?是台灣社會的公共媒體、還是拿政府預算的公關公司?看看美國的例子吧!
美國的《美國之音》(VOA)、《自由亞洲電台》(RFA)是台灣民眾常會接觸到的訊息來源。但很清楚,這兩個媒介就是大外宣,它們不同於美國的公共電視(PBS)或公廣電台(NPR)。《自由亞洲電台》最早是中情局設立的,在1994年國會通過《國際廣播法》(International Broadcasting Act)後,撥款3000萬美元正式成立RFA,在它的網站明白宣示其宗旨:「向中國、西藏、北韓、越南、柬埔寨、寮國、緬甸和亞洲其他媒體環境較差、言論自由保護不足或根本沒有的地區,提供未經審查的國內新聞和信息。」用中國的政治術語就是美國在搞和平演變。
依《國際廣播法》成立的美國國際媒體署(USAGM)是RFA和VOA的主管單位,它的上級單位是廣播理事會(BBG),歸國務院管。所以每次政黨輪替,這些「政府喉舌」不免雞飛狗跳。川普上任大整肅,拜登上任也大換血 。川普上台後提名保守派電影製片人派克(Michael Pack)接掌國際媒體署;立即開除較親民主黨、台灣出身的趙克露(Kelu Chao)等VOA主管。2021年拜登上台後,派克被趕走,趙克露代理,她立即撤換派克任命的VOA台長芮里(Robert Reilly)等人,但趙一樣受到共和黨國會議員抵制而無法真除。
大外宣不是文化部該做的TaiwanPlus到底要當PBS還是VOA?要建構台灣大外宣、政府喉舌,不是不可以,台灣也有能力做更好的對外宣傳。但要很清楚,這是外交、統戰工作,不應該是文化部、公廣集團的差事。做為公廣集團的一員,即使批評川普不利外交,也不是李遠部長該憂心的。更重要的是,這一則報導真的會動搖到台美關係嗎?
這不禁令人想到40年前的「美洲中時事件」。1984年雷根參選連任前,余紀忠在美國辦的《美洲中國時報》於9月15日刊出社論諷刺雷根年老昏庸,勸他放棄競選連任。結果被人告狀到蔣經國那裡,說這樣批評美國總統會影響台美關係。小蔣大怒斥責中時余老闆,余立即飛到美國把總主筆俞國基開除。這件事也導致《美洲中時》當年11月決定關報。不過當年負責對美外交的錢復和負責文化宣傳的宋楚瑜事後都撇得一乾二淨,沒承認他們向小蔣告狀。
若被川普注意到 「李遠該感到欣慰」今天的TaiwanPlus事件不就是當年美洲中時重演。今天在立法院批評電視台的立委和當年告狀的國民黨人有何不同?當年這份中文媒體的社論大概可以在美國各大都會的唐人街或紐約法拉盛掀起漣漪,但華府政治圈沒人會注意到。40年後,當全球千百媒體在報導美國大選,如果川普陣營真的注意到其中一家TaiwanPlus說他是重罪犯,李遠應該感到很欣慰,數十億投資終於讓大外宣觸及到華府決策圈──也許李遠必須得逼自己這樣想像,他才會覺得安慰一點,也因此他必須順從在野立委處分TaiwanPlus。
作者為資深新聞工作者、專欄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