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外觀。吳馥馨攝
今年稅收執行良好,地方政府也可望再領大紅包。財政部表示,截至11月底的地方統籌分配稅款達3,960.76億元,已超過全年預算數,各縣市政府可望在明年春節前加發「紅包」,
金額估計在384億元左右,將是近10年第3高。近10年加發「紅包」金額最高在2022年729億元,第2高為2023年的564億元。
截至今年11月底,特別統籌稅款實際收入250.96億元,達成率108.46%;普通統籌稅款3,960.76億元,達成率108.06%,已超過預算數近296億元,意味地方政府明年將獲第13次「紅包」。
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規定,中央統籌分配稅款來源,包括所得稅及貨物稅各10%、營業稅總收入減除依法提撥的統一發票給獎獎金後40%及在縣(市)徵起之土地增值稅20%。
依規定,包括所得稅、營業稅、貨物稅等國稅,地方政府可取得其中94%,即「普通統籌分配稅款」;剩餘6%則保留為「特別統籌分配稅款」,做為地方政府緊急或其他重大事項所需,經報請行政院核定後另行撥付。土增稅則屬地方稅,直接納入「普通統籌分配稅款」範疇。
財政部說明,普通統籌分配稅款依每年通知分配金額,按月平均撥給各地方政府,若當年度稅收執行良好,實徵數超出預算數,財政部會在隔年1月撥付第13次,俗稱「超徵紅包」。為方便年關前地方資金調度,撥付時間通常會在農曆春節前,
本次預計明年1月21日前撥給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