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重文涉台智光弊案,一審遭判刑8年6月。資料照,呂志明攝
三連霸台北市議員陳重文涉嫌圖利遭起訴,羈押195天,並於10/1以800萬元交保。他在開庭時始終否認圖利,僅承認偽造文書、業務侵占等,還打出公益牌,聲稱自己常幫助弱勢,希望法官從輕量刑;台北地院今將他判刑8年6月,褫奪公權6年,另判6個月可易科罰金之刑。
台北地檢署查出,陳重文和台智光公司董座李慶煌有交情,趁台智光取得北市府光纖標案的機會,認為有發包監視器的獲利空間,遂和廠商康立錡合夥「立錡雲端公司」,並利用議員職權介入「台北市社會局就公托中心監視器系統雲端建置案」,讓台智光承攬後,再發包給陳重文掌控的立錡雲端採購監視器,圖利自己321萬8480元。
陳重文在本案辯論終結最後陳述時指出,自己做錯的事,會深自反省,絕不再犯,但卻否認圖利,還當庭提出自己做公益的證據,希望法官從輕量刑。
台北地院今宣判陳8年6月,不得易科罰金,褫奪公權6年,另判6月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