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院黨團批立法院長韓國瑜配合國民黨團政治操作,提案改選立法院長。資料照片,廖瑞祥攝
立法院國民黨籍召委發函要求暫緩公告已通過三讀修正的選罷法、財劃法送總統府公布,遭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揚言罷免立法院長韓國瑜反制,今並正式提案,主張改選立法院長,全案並要求立院變更議程列首案處理。
民進黨立院黨團提案改選立法院長。周志豪攝
根據民進黨團提案,指出鑑於2024年12月20日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4次院會三讀通過修正《選罷法》、《財劃法》及《憲訴法》,其中《憲訴法》已於2024年12月24日請總統公布。
民進黨團提案指出,同日三讀通過的《選罷法》、《財劃法》,韓國瑜卻依本院內政、財政兩委員會國民黨籍召委之請,違反《憲法》第72條「立法院法律案通過後,移送總統及行政院,總統應於收到後十日內公布之,但總統得依照本憲法第五十七條之規定辦理。」的規定,逕自暫緩將已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的法律案咨請總統公布。
民進黨團提案批,委員會個別召委竟可凌駕憲法、國會立法程序及國會議長,獨斷決定三讀通過之法律發布與否,毀憲亂政,莫此為甚。
民進黨團提案再斥,韓國瑜公然配合國民黨主張,待立法院完成《憲訴法》覆議案並經總統公布後,才要將另兩法咨請總統公布的政治操作,「不僅違憲、嚴重破壞憲政體制」,也違反《立法院組織法》第3條,立法院長應本公平中立原則行使職權之規定,「實已不適任立法院院長一職。」
因此,民進黨團提案依「立法委員互選院長副院長辦法」,經全體立委三分之一以上提議,出席委員三分之二以上通過,得以改選,要求改選立法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