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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運動部要來了!立院三讀7法案 落實賴清德政見要讓運動全民化

    2025-01-07 16:49 / 作者 陳祖傑
    立院三讀《行政院組織法》修正案,增設運動部。資料照片,廖瑞祥攝
    成立「體育暨運動發展部」是總統賴清德競選期間提出的首要體育政見,立法院今(1/7)三讀通過《行政院組織法》修正案,「運動部」正式增設並列入行政院下設15部之一,未來將肩負競技運動全民化、全齡化、社區化及產業化,以及推動新的運動政策,實現「運動壯大台灣」等任務。

    台灣代表隊在巴黎奧運、世界棒球12強賽勇奪佳績,再提高全民對運動的重視,賴清德競選期間拋出成立「體育暨運動發展部」的政見,不過運動部的設置總共涉及多項法規修改、廢止或新設。

    包括修改《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行政院組織法》、《教育部組織法》、《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設置條例》以及《國家運動科學中心設置條例》;新設「運動部組織法」草案、「行政法人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同時廢除《體育署組織法》。

    立法院日前已三讀通過《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修正案,將行政院下設「部」從14個增至15個。

    立法院今三讀通過《行政院組織法》第3條修正案,正式增設「運動部」,未來將肩負競技運動全民化、全齡化、社區化及產業化,以及推動新的運動政策,實現「運動壯大台灣」等任務。

    立法院也三讀通過相關配套法案,包括《運動部全民運動署組織法》、《運動部組織法》、《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設置條例》,明定置部長一人,特任;政務次長2人,職務比照簡任第14職等;常務次長一人,職務列簡任第14職等。運動部設全民運動署,辦理全民運動業務,推動競技運動全民化,形塑運動文化。

    運動部掌理事項包括,身心條件、性別、年齡、族群、區域與社會經濟地位各面向多元運動平權的規劃、推動、輔導、獎勵、管理及監督,以及適應運動發展、身心障礙競技運動與共融運動的規劃、推動、輔導、管理及監督。全國性運動團體業務健全發展與良善治理的促進、輔導及監督;相關機關構、團體運動發展事項的協調。

    另外,立法院三讀通過的配套修法還包括《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設置條例》修正案、《國家運動科學中心設置條例》修正案、《教育部組織法》修正案。落實全民體育的概念。

    出稿時間:15:10
    更新時間: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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