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覆議案開票結果,覆議案不通過。廖瑞祥攝
立法院去年三讀通過《憲法訴訟法》修正案,行政院長卓榮泰上週提出覆議,並在今(1/10)天下午進行表決,藍白早已喊話一致否決,最終無人跑票的情況下,覆議案以贊成51票、反對62票、廢票0票遭否決。根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規定,立法院表決覆議案時,如經全體立法委員2分之1以上(57人)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院長卓榮泰應即接受該決議並施行原案。
立法院會去年12月20日三讀通過《憲法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案,規定大法官未達15人時,總統應於2個月內補足提名。另外,參與評議的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10人,作成違憲宣告時,同意違憲宣告的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9人,被綠營批評「毀憲亂政」。
針對《憲法訴訟法》修正案,卓榮泰上週提出覆議,不過藍白皆喊話一致否決,在表決階段,投贊成即代表贊成立法院原決議、反對覆議案;投反對即代表反對立法院原決議、贊成覆議案。
另根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規定,立法院表決覆議案時,如經全體立法委員2分之1以上(57人)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並施行原案,也就是在行政院長副署後,送至總統府,總統應於收到的10日內公布。法律生效日期若無指定,則依《中央法規標準法》規定,公布之日起第3日生效;反之,若立法院通過覆議案,先前三讀通過的《憲法訴訟法》修正案將失效。
投票表決從下午2點半開始,由於全數113名立委已投票,立法院副院長江啟臣在下午3時宣布提早結束、並進行開票,最終在藍白聯手、無人跑票的情況下,覆議案贊成51票、反對62票、廢票0票,覆議案不通過。
投票結果出爐後,全數藍委在議場中央集結,並高喊「國會尊嚴,守護民權」、「否決覆議、守護憲法」,不過民眾黨立委未加入其中,民進黨立委吳思瑤、賴惠員則高舉「反對」制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