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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北「團圓飯」夢碎!高院駁回抗告 柯文哲確定羈押3個月

    2025-01-12 00:51 / 作者 侯柏青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搭囚車。資料照。廖瑞祥攝
    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嫌京華城等弊案遭起訴,與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及「大帳房」李文宗等4人遭台北地院逆轉收押。柯文哲主張通緝的隨身幕僚「橘子」非共犯,向高院提抗告拚交保。高院合議庭1/11認定柯文哲涉案重大,有逃亡和串滅證之虞,駁回抗告,他確定收押禁見3月,今年無法返家吃團圓飯。同案的沈慶京等3名被告,抗告也一併遭駁回,全案不得再抗告。

    台北地檢署12/26偵結起訴京華城弊案、北院兩度將柯文哲交保,但均遭高院撤銷發回,北院合議庭1/2逆轉羈押柯文哲等4人,4人均提起抗告。台灣高等法院昨進行抽籤,抽中法官黃翰義為受命法官,原合議庭審判長一職,由於劉公假前往高雄參加司法盃球賽,改由黃翰義接任審判長,法官古瑞君與王耀興則擔任陪席法官。

    高院合議庭指出,柯文哲、李文宗被起訴的罪名包括《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罪、圖利罪、《刑法》公益侵占罪、背信罪。沈慶京被起訴的罪名為共犯圖利、違背職務行賄罪等;應曉薇被訴罪名為違背職務收賄、洗錢罪。

    合議庭認為,柯文哲、沈慶京、應曉薇、李文宗等人雖然不認罪,但卷內證據可佐證4人犯罪嫌疑重大。而4人的犯行,涉及違背職務收賄或圖利等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合議庭考量「趨吉避凶」之基本人性,本易伴隨有高度逃亡及串(滅)證的可能性,而且柯文哲等人所涉及的罪數不少,如果都判有罪,未來刑責可能甚重,更增加柯文哲等人逃亡及串(滅)證的可能性。

    合議庭審酌,以柯文哲等人的身分、 地位、經濟等情,足認柯文哲等人有動機潛逃海外以規避本案審判, 也可能會串(滅)證以妨礙審判程序的順利進行,顯難透過具保、責付、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及出海,或以科技監控設備等拘束人身自由較輕之手段加以防止。原審考量國家刑罰權的行使及柯文哲等人的人身自由限制等一切情況後,認有羈押之必要,核無不合。

    合議庭表示,柯文哲等人的抗告意旨,各以他們的犯罪嫌疑並不重大,也無事實足認有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證人之虞,而且無相當理由認為他們有逃亡、 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證人之虞,認為無羈押必要性,合議庭核閱本案相關卷證資料,認為柯文哲等4人的抗告主張不足採信,予以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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