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長韓國瑜主持朝野協商,柯建銘(右)。廖瑞祥攝
立法院會去年底三讀通過修正《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行政院因應立法院送件時間,在春節假期前夕加開臨時院會,通過覆議案。行政院昨於法定期限最後一天將說明送交立法院。立法院今(2/3)早已收到公文,立法院長韓國瑜遂於下午發出協商通知,將於本週四(2/6)下午2時30分召開朝野協商處理時程。
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明定,罷免案提議人及連署人名冊,應附身分證正反影本等,民進黨質疑增加罷免門檻。立法院在1月24日將修法條文送至行政院,行政院認為修法窒礙難行,行政院長卓榮泰當天緊急加開臨時行政院會,通過覆議案。
行政院秘書長龔明鑫在昨天下午「壓線」到立法院,將覆議案遞件,立法院工作人員今上午收到公文,韓國瑜隨即在下午發出朝野協商通知,將於本週四6日下午2時30分,除研商第11屆第3會期開議日,也要討論關於行政院針對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其中第76條、第79條、第80條及第83條,移請立法院覆議案相關事宜。
按憲法增修條文,立法院對於行政院移請覆議案,應於送達15天內作成決議。覆議案逾期未議決者,原決議失效。覆議時,如經全體立法委員1/2以上(57人以上)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