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怡君在調查官戒護下,移送士林地檢署複訊。資料照。讀者提供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陳怡君與其辦公室主任「饅頭」張惠霖,被控利用4名親友當人頭詐領助理費逾300萬元,士林地檢署依貪污罪聲押陳怡君、張惠霖,士林地院僅裁押張惠霖,卻諭知陳怡君100萬元交保。檢方抗告後,高院正式分案,合議庭成員為審判長王屏夏、受命法官楊明佳及陪席法官潘怡華,至於抗告結果,最快今天就會出爐。
檢調查出,陳怡君涉嫌自2019年,以弟弟及洪姓弟媳、洪姓弟媳、辦公室主任張惠霖胞姊、前員工賀姓男子等4人充作人頭助理,詐領助理費逾300萬元,陳怡君還涉嫌指示張惠霖、楊蕙綺2人作帳、提領薪水、保管人頭助理存摺等私人事宜。
檢調本月12日搜索票,前往陳怡君的地方服務處及住居所共13處地點執行搜索,以被告身分約談陳怡君等相關涉案人到案釐清案情,檢方複訊後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刑法》偽造文書等罪,且有勾串之虞,當庭逮捕並聲請羈押陳怡君及張惠霖。
士院漏夜開庭後,裁定張惠霖收押禁見,但諭知陳怡君100萬交保及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而捲入此案的5名親友也全獲交保,其中,議會研究室主任楊蕙綺交保60萬元(降保為24萬元)、前員工賀姓男子50萬元、張惠霖胞姊30萬元、陳怡君的弟弟陳衛德及洪姓弟媳各交保1萬元。
士檢不服陳怡君交保裁定,在2/17提抗告拚逆轉,高院正式分案審理後,結果最快今天出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