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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岱樺涉貪急搬家原因曝光 妹30萬、弟70萬交保!雄檢將提抗告

    2025-02-21 21:27 / 作者 陳怡穎
    民進黨立委林岱樺涉貪,20日深夜移送雄檢複訊,被媒體團團包圍。民眾提供
    民進黨立委林岱樺涉及助理費詐領及違法收受政治獻金案,歷經16小時偵訊後,檢方於21日清晨6時許裁定林岱樺以1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及限制住居。林的家人也遭到調查,林岱樺的妹妹林岱縝則以30萬元交保,其弟林岱融及兩名服務處工作人員先是遭法院裁定羈押,高雄地院今(2/21)稍早裁定,林岱融以70萬元交保併限制住居,兩名工作人員各以60萬元交保併限制住居,3人皆不得與同案者接觸。雄檢不服裁定結果,將提抗告。

    林岱樺上午離開雄檢後返家就未外出,傍晚她又被帶往調查局南機站,檢調說明,林岱樺與胞妹同住,為符合不得與其他涉案被告、證人接觸的交保規定,林岱樺在調查員陪同戒護下搬家。

    民進黨立委林岱樺涉貪,複訊後21日100萬元交保,她步出雄檢發表聲明。民眾提供


    民進黨立委林岱樺遭控涉詐助理費,涉及貪污治罪條例相關罪嫌,另外,她也被質疑自2020年起,涉嫌要求支持者將政治獻金或贊助款捐給其信仰的通法寺,並以各種名目支付花銷。20日上午10點多,調查局南機站幹員前往林岱樺高雄鳳山住處搜索,並將其帶回偵訊。

    檢方經過複訊後,裁定林岱樺以100萬元交保,並限制其出境、出海及住居,同案的通法寺住持釋煌智以100萬元交保,林岱樺的妹妹林岱縝則以30萬元交保。至於林岱樺的弟弟林岱融及服務處的王姓、黃姓工作人員,則被檢方向法院聲請羈押。

    高雄地院法官訊問後,認為林岱融及兩名服務處工作人員均涉案重大,雖然3人皆否認犯罪,但檢方掌握證人證詞、傳票、交易明細及手機對話紀錄,認定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公務員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以及《刑法》第336條第1項公益侵占罪。

    高雄地院指出,本案涉及6人10筆帳戶,相關帳戶內仍有多筆尚待核實的金流,顯示仍有尚待扣押的證物及未傳喚的共犯或證人。此外,被告3人對於某帳戶實際保管人及車輛購買過程供詞不一,檢方認為3人關係密切,有串供之虞,因此依《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2、3款,具備羈押原因。

    高雄地院考量本案偵辦進度、偵辦進度與犯罪嫌疑程度,法官最終裁定,林岱融以70萬元交保,王姓與黃姓服務處人員則各以6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於戶籍地,且不得與其他共犯或證人聯繫。如3人未能於2月21日23時前完成具保,將予以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及授受物件。據了解,雄檢不服法院裁定結果,將提出抗告。

    發稿時間20:56 
    更新時間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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