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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長文點名蔡秋明不適任司法院長:請賴清德撤回提名

    2025-03-24 10:23 / 作者 王家俊
    陳長文(右二)點名蔡秋明不適任司法院長。資料照 周永受攝
    總統府日前公布台灣高等檢察署主任檢察官、司法院長被提名人蔡秋明7位大法官被提名人,有前總統馬英九政府「國師」稱號的律師陳長文點名蔡不適任,呼籲總統賴清德撤回提名。

    《聯合報》今(24日)刊登陳長文投書,文中以四個關鍵詞─拉法葉案、盧仁發、黃世銘、劉方慈,分析蔡秋明之「明顯不適任」。

    陳長文表示,曾任拉法葉案法律顧問,參與草擬合約(排佣條款),此案後續「司法」處理,卻為蔡秋明不適任埋伏筆。他說,蔡秋明等人偵辦此案,羈押並起訴雷學明等五人,背離「無罪推定」原則,形同「知法犯法」。竟獲提名大法官,甚或司法院長,其顯不適任,不言自明。

    陳長文在文中說,歷經九年審理,盧仁發與蔡秋明對雷學明等五人的違法起訴,因時任台北地方法院合議庭審判長劉方慈等,秉持獨立審判,不畏政治壓力,宣判雷學明等五人無罪。審理耗時九年,主因劉方慈等三位法官明鏡高懸,確保被告人權與罪疑惟輕原則獲得保障與實踐。

    他說,該案在黃世銘接任檢察總長,無罪判決確定。雖黃後因將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集人柯建銘與立法院前院長王金平司法關說內容告訴馬英九,洩密案判罰;瑕不掩瑜,捍衛法治令他感佩,終身難忘。

    陳長文強調,縱觀此案,盧仁發濫權開端,蔡秋明盲從,幸有劉方慈與黃世銘撥亂反正。雷學明等五人獲刑事補償。但盧、蔡至今未受刑法第一二五條「濫權追訴罪」追責,法界竟毫無蒙羞之感,實在不解。他說,反觀劉方慈剛正不阿,保障人權,更具大法官風範,堪為提名大法官兼司法院長之適才。

    陳長文說,賴清德總統2005年任立委時,曾指控雷學明等人收賄二千萬美元,雷等五人獲無罪判決確定後,賴卻無半句道歉之語,今提名蔡秋明,諷刺至極,呼籲檢察機關主動偵查盧仁發與蔡秋明、監察院應啟動彈劾;賴總統應撤回蔡秋明司法院長提名,改提名劉方慈法官。

    賴清德去年提名司法院正、副院長及大法官人選,未獲立法院支持。總統府日前公布新一波提名人選並舉行記者會,其中大法官並為司法院長被提名人蔡秋明為現任台灣高等檢察署主任檢察官;大法官並為副院長被提名人為蘇素娥。另外5位大法官被提名人包含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系教授蕭文生、現任最高法院法官鄭純惠、台灣高等檢察署主任檢察官借調最高檢察署辦事的林麗瑩、知名公法學者陳慈陽,以及國立政治大學特聘教授詹鎮榮。總統府今天將咨請立法院同意。

    對於檢察官出身的蔡秋明被提名為司法院長,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曾說,從檢察官當司法院長當然不妥啊,司法院長一定法官出身,或是憲法學者,但這是審薦小組通過的,相信賴總統會很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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