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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中共搞兩岸融合!陸委會:持有台胞證還是要補繳「喪失原籍證明」

    2025-04-16 18:33 / 作者 李佳穎
    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梁文傑再次說明中配「喪失原籍證明」補件配套措施。李佳穎攝
    在台灣的中國籍配偶或二代近期被要求補繳「喪失原籍證明」,否則3個月後將除戶。對此,陸委會今(4/16)日宣布可透過「具結」方式取代的6個條件,以及可延長補件的3個狀況,但針對憑「台胞證」證明有台灣身份,陸委會表示,中共大搞兩岸融合,持有台胞證不代表沒有中國身份。

    由移民新二組成的台灣移民青年倡議陣線協會(移青陣)近期舉辦記者會,反映繳附「喪失原籍證明」的困難,希望可透過同等效力的佐證文件清單,如台胞證,以減輕舉證負擔。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梁文傑表示,拿得出台胞證,不代表沒有中國身份。

    梁文傑解釋,以前的確持有台胞證就不會有中國身份,但現在發現滿多案例是同時具有台灣和中國身份,且持有台胞證。他表示,中共大搞兩岸融合,尤其在福建有刻意混淆兩岸身份的做法,因此不會把台胞證當作具有同等效力的文件,除此之外也並沒有其他文件可以證明。

    至於國台辦評論台灣政府要求補繳「喪失原籍證明」是撕裂社會,對此梁文傑也回應,這是政府部會執行法律要求的必要工作,否則一經檢舉就會喪失台灣身份,新黨副秘書長游智彬就是遭人檢舉,但政府仍予以補件,「讓大家免於莫名其妙被人家檢舉,然後莫名其妙就被取消台灣身分。」

    梁文傑強調,此舉不是升高兩岸對立,反而是政府對於想要留在台灣的人予以最大的寬容;根據陸委會的經驗,「凡是願意回去申辦文件的,基本上沒有拿不到的。」他再次承諾,若有任何困難,政府會盡最大可能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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