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議員湯詠瑜接獲陳情,罕病生家長為孩子申請延長修業年限卻遭拒,卻遭教育局官僚拒絕。截自高市議會官網
高市議員湯詠瑜今(4/29)質詢指出,罕病生申請延長修業年限遭教育局官僚拒絕,理由竟是「具學習能力」,形同將重度腦損學生當成資優生看待;此外她也接獲陳情,就讀國三的罕病生,父母申請延長學籍並提出診斷證明重度智能障礙也被拒絕,要求教育局說明;局長吳立森強調,將再重新評估。
湯詠瑜表示,就讀國三的王姓學生因腦部發育不全、重度障礙,智力僅相當6、7個月大嬰兒,無語言能力、無法行走,須依賴嬰兒車代步,父母為其申請延長修業年限卻遭拒。
湯詠瑜進一步指出,即使罕病兒父母出示市立聯合醫院診斷,證明王生重度智能障礙,醫生建議維持原年級教育環境,學校與導師皆提出完備教育計畫,認為目前國中部特殊需求課程較符合該生的狀況,確實有必要在國中接受繼續接受相關課程,替未來高職做準備,但就是不行。
湯詠瑜提到,該生家長陳情時表示,教育局拒絕了家長選擇權利、逼迫孩子無法適性發展,且否定醫師醫療專業鑑定,甚至也抹煞了教育現場老師評估,質疑是教育官僚。
湯詠瑜指出特教法明訂,特殊學生的修業年限與入學年齡等都須保持彈性,她認為應該全面性衡量特殊生的特質與學習狀態、家聽需求等,質疑教育局的審查立場過於嚴苛,30年來僅2個學生成功申請延長修業年限?要求教育局長吳立森說明。
對此,吳立森表示,鑑輔會有其參考的標準,教育局高度重視上述兩案例,會針對學生、家長與學校聯繫確認,並進行重新評估,盼讓個案圓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