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北市政府都委會執行秘書邵琇珮。呂志明攝
台北地院審理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及的京華城容積案,今天傳喚污點證人、時任都委會執行秘書邵琇珮作證,柯文哲及時任副市長彭振聲、時任都發局長黃景茂等重量級長官排排坐,還有北市議員應曉薇在場。邵琇珮強調「已經做成送研議,不就是擋不住了嗎?….前面蓋了6個章,我能不蓋第7個?」她說,當年沒意識到這件事很嚴重,偵訊時考量自己思慮不周,因此選擇認罪。
柯文哲到底有沒有在京華城施壓?邵琇珮說,「沒有壓力」,但她也吐露一段小故事。
她承認去年在偵查中主動向檢察官講述「林玄理事件」(編按:柯文哲2019年間不滿都發局建築管理科長林玄理違抗他的意思,當場要求時任都發局長黃景茂將他調職,他丟筆甩頭離去,黃景茂火速上簽拔官。),邵琇珮說,在這件事之後,很多市府同仁在跟柯文哲開會的時候都選擇沉默,不會違抗市長的意思,不過,如果遇到問題,她還是會勇敢舉手問柯文哲。
時任台北市長柯文哲。資料照。廖瑞祥攝
她也吐露,柯文哲在便當會拍板研議京華城案,後來走公文流程時,她前面蓋了6個章,「我可以蓋第7個章反對研議嗎?」她直言,當時市府行政訴訟也勝訴,她其實不太能理解,這樣子為什麼還要研議,直言「這不就是擋不住了嗎?」
邵琇珮證稱,京華城和北市府打行政訴訟,訴求回復12萬的允建樓地板面積,她也認為這是一次性的給予,不是永久性的保障,當時都發局也建議,這個研議案要等行政法院判決後再說,但「應曉薇卻認為不衝突,不應該訴訟中的案子就不處理…」
她強調,當時應曉薇召開協調會時,京華城提出的構想其實非常粗淺,當年8月正式向都發局掛件後曾提交計畫書,「但這版本只說要得到,完全不講要貢獻什麼,我認為這樣不容易得到都委會的支持,因此建議京華城要強化公共性、公益性,才能獲得支持。我沒有負責審核,只是憑經驗提建議,沒有違法問題。」
京華城在當年10月提出修改後的都市計畫案版本,邵琇珮解釋,這個計畫案的獎勵上限和都市更新案很不一樣,都更案的上限是50%,本案只有20%,京華城提出的3個獎勵項目「智慧建築」、「綠建築」和「耐震標章」,和都更項目相同,但給予的獎勵卻很不一樣,京華城的智慧建築只有8%、綠建築4%、耐震標章8%,還必須提出認養公園50年等回饋事項。
應曉薇曾為京華城案召開協調會,還跟柯文哲進行便當會。資料照。廖瑞祥攝
她說,京華城提細部計畫後,其實有做相當的修正,她之前已攔過兩次,「幕僚都提醒首長了,首長是否核准送公展,我不會主導。」
本案送公展期間,應曉薇也沒找過她,檢方問她是否曾在偵查中承認,「京華城是議員直接干涉的個案」。邵琇珮今天進一步解釋說,還在司法程序中的案件,通常不太會變成議員向市長陳情的訴求,因為市長也不是審議會的委員,但應曉薇卻在兩次便當會提出陳情,市長也裁示研議,「我印象中沒有這樣陳情的個案。」
檢方問她,既然對於適法性有疑慮,為什麼沒有提交晨會和柯文哲討論?她說,歷次都有滾動性修正,當時她認為透過公展、審議、公告,然後將計畫納入榮獎依據,應該沒有適法性的問題,她在2020年、2021年間不認為這是很嚴重的問題,沒意識到適法性會有問題。
檢方問她,有沒有和黃景茂表達過疑慮?邵琇珮語帶保留地說,她2020年有表達過疑慮,但隔年京華城提出的修正計畫,容獎額度已經下修了。她在2021年間認為,京華城並非都更案,但專案小組或委員已經考慮到差距,因此,京華城案已經比都更案做得多一些,但拿到的少一些。
而柯文哲的律師則猛攻邵琇珮為何認罪?邵琇珮說,去年9/1她剛返國就到案了,當時檢察官告訴她認罪減刑的相關規定,律師也提醒她即使判緩刑,還是有可能被褫奪公權,她最終仍決定認罪,她表示,會認罪是因為考量到當年思慮不周,不應該讓爭議案件用個案方式處理,因為會衍生不公平的問題,而她會認罪是「做最壞的打算,做最好的期盼」,她還是希望能保有公務員資格。
黃景茂拔掉林玄理的官,讓官員對柯文哲噤若寒蟬。資料照。呂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