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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票日倒數!中選會提醒「罷免民調注意事項」違者最重罰200萬

    2025-06-27 17:38 / 作者 陳怡穎
    中選會外觀。李政龍攝
    全台大罷免投票日進入倒數,中央選舉委員會今(6/27)再度強調,涉及罷免的民意調查資料須嚴格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相關規定辦理,任何人若違法發佈、引述、散布相關數據,最高恐面臨200萬元罰鍰。

    中選會指出,依《選罷法》第53條第1項、第2項規定,自罷免案成立宣告日起至投票日前10日止,政黨或任何人若要發布與被罷免人有關的民調,必須完整揭露調查資訊,包括調查單位、主持人、辦理時間、抽樣方式、母體數、樣本數、誤差值、經費來源。

    若未載明上述內容,即使是具民調外觀的數據分析、網路投票結果或評論推估,在這段期間內都不得發布、報導、引用或評論。唯獨罷免案領銜人或被罷免人自行推估者,不在此限。

    此外,依《選罷法》第53條第3項規定,自投票日前10日起至投票當日投票時間截止前,所有人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發布、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任何與罷免案有關的民意調查或具調查性質的資料。

    中選會強調,違反以上規定,將依《選罷法》第110條第6項開罰,一般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若為政黨、罷團領銜人、被罷免人或其受僱人、代理人違規,則加重處罰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

    中選會提醒,若民眾發現有疑似違法發佈民調之情形,可向全國23個選務機關提出檢舉,由選務機關進行調查並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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