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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柯文哲4300萬買商辦鬧上法院! 房客爆欠租不搬「陳佩琪被拒之門外」

    2025-07-18 12:21 / 作者 侯柏青
    柯文哲出庭。資料照。廖瑞祥攝
    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去年用4300萬選舉補助款購買立法院附近商辦3樓,和原租客、先發興業公司(改名庭皓興業)簽約出租到今年4月底。未料爆出欠租、約滿未搬等情事,柯文哲向台北地院提告要求搬遷、清償46萬欠租及按月給付30萬違約金等。台北地院今天開庭,柯文哲委任律師主張陳佩琪上門協商時被「拒之門外」,對方律師則主張柯遭搜索害損失,法官諭知先移付調解。

    柯文哲去年5月間以選舉補助款購買位於台北市林森南路、濟南路口的商辦大樓3樓,該48.76坪的商辦預定做為個人辦公室之用,當時他與先發興業公司(負責人桂焌傑)以月租5萬1450元重新簽約,議定租期直到今年4/30屆滿。沒想到,該公司不但拖欠9個月租金,租賃契約期滿後,迄今遲遲沒有搬家。

    柯文哲遂向台北地院提出「遷讓房屋」之訴,除了要求對方搬家並將房子還給他,另主張對方須返還積欠的9個月租金約46萬3050元,自契約期滿起,對方也要按月繳交5倍懲罰性賠償及不當得利(未搬家的月租金)共30萬8700元。北院核算後,5月間裁定柯文哲繳付14萬8244元裁判費。

    北院今天開庭,庭皓委任律師表示,因為柯文哲的關係,該公司去年8/30也連帶被搜索,庭皓負責人桂焌傑還一度被約談(事後請回),每天都有記者在樓下等待,讓桂焌傑原本租用辦公室的商業目的無法達成,這些原因都根植於柯文哲。律師也強調,雙方有談過,但條件沒有達成合意,實際上庭皓有意願搬家,但因為有熱水器等修繕費用,希望折抵租金。

    柯文哲委任律師表示,在本案起訴前,柯文哲妻子陳佩琪曾親自到該公司拜訪,但法定代理人(桂焌傑)當時應該在公司,卻不接見她,直接將陳佩琪拒之門外;律師主張,對方是無權占有,雖然曾經找律師來談,但始終沒有提出具體方案。

    法官指出,庭皓公司目前是解散狀態,但選任桂焌傑為清算人,因為桂焌傑仍是法定代理人。法官表示,原告(柯文哲)請求5倍違約金的依據在哪裡?

    柯文哲委任律師表示,這是租賃契約裡的特別規定條款,若約滿不即時遷讓,可請求5倍違約金,另外加上不當得利(屆滿後的月租金),因此求償月租金的6倍。庭皓委任律師則表示,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和不當得利應該擇一請求。

    法官詢問雙方是否有意願調解,兩造律師均同意,柯文哲委任律師強調,當然可以安排,但希望對方能有具體方案才能討論。法官諭知先移付調解,全案候合辦。

    據了解,桂焌傑向法院主張,柯案對他的影響太大,害他的公司被搜索,還讓他被當成洗錢共犯慘遭廉政署約談,他也認為,柯文哲夫妻涉及京華城案帳戶被扣住,他即使想付租金也不知道該匯到哪裡,才會9個月無法支付租金;他也主張有修繕熱水器和冷氣機,希望能折抵欠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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