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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開放電動自行車17年事故成長65.57倍 立法法制局建議建立駕照制度

    2025-07-20 02:07 / 作者 周志豪
    去年有男子騎著電動自行車穿梭快慢車道,沿路飆,竟載著1名站立的幼童,網友直呼是行動炸彈。截自爆料公社臉書
    記者周志豪/台北報導

    我國2008年開放微型電動二輪車(電動自行車)路權後,事故件數翻倍成長,近來有倡議應比照機車,須考取駕駛執照後方得騎乘。立院法制局也建議交通部參考國際立法趨勢,研議調整監管措施,落實相關交安教育與法令宣導。

    法制局表示,新加坡及日本對限速較低、具電動馬達與踏板作為動力的車輛駕駛人是否須取得駕駛執照始得行駛,近期皆有進一步規範,值得借鏡。

    我國自2008年起開放微電二輪車路權後,相關交通事故人數大幅提升,截至2024年止,交通事故件數已由每年150件(2008年)提升至9836件(2024年),成長65.57倍。

    而13歲至17歲青少年騎乘微電二輪車發生事故件數,更由每年5件(2008年),大幅提升至每年2698件(2024年),成長事故幅度更高達597.6倍。

    法制局表示,立院2016年曾召開「電動自行車如何納入管理」公聽會,討論駕駛人是否須具駕照,當時意見為:電動自行車時速僅25公里以下世界各國皆無須考取駕駛執照規範、電動自行車肇事數(率)低於機車及一般自行車、

    此外,法制局指出,當時也考慮,電動自行車使用者多數為較難考取駕駛執照族群(如銀髮族、外籍配偶、外國觀光客、青少年等);汽機車駕駛人須考取駕駛執照,但肇事率並不因此降低,所以並未建議納入駕照制度。

    但法制局表示,新加坡自2022年元旦起,須通過強制理論測試(MTT)始得合法行駛電動自行車,無照駕駛除將處以罰金外,還恐遭半年至一年的有期徒刑判決。

    法制局指出,日本「踏板式電動自行車」駕駛人一樣也須取得駕駛執照始得行駛,無照駕駛者最高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萬日圓罰金。

    法制局表示,我國自2022年11月30日強制將乘微電二輪車納入監理牌照管理以來,截至今年4月登記牌照數已達324339個。

    法制局建議,建議交通部參考國際立法趨勢,比較分析我國使用族群特性、目的及道路、標線、號誌規劃差異,研議調整監管措施可行性,並於調整前完善並落實相關交通安全教育及法令宣導,確保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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