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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陸籍律師可來台幫打官司?陸委會:將會同法務部、移民署通盤檢視

    2025-08-14 17:31 / 作者 李佳穎
    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梁文傑。李佳穎攝
    律師蔡昆洲昨(8/14)日在社群平台發文,指出奧地利公司找中國籍律師擔任訴訟代理人、打官司,引發爭議。對此,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梁文傑表示,他是持法院的傳喚文書以公司顧問身份入境,其實是很罕見的狀況,將會同法務部與移民署通盤檢視。

    律師蔡昆洲昨(8/14)日在社群平台發文,指出奧地利公司找中國籍律師擔任訴訟代理人、打官司,引發爭議;台中地院表示,該男子無台灣律師資格,且未能提出佐證,因此審判長不予許可,外界也好奇是否有違法之嫌。

    梁文傑表示,台中地方法院因一起民事訴訟案件傳喚對方到庭,劉姓律師就持法院的傳喚文書向陸委會申請入境,他在職業欄是填寫公司顧問,並沒有表明是律師。依「大陸地區人民進入台灣地區許可辦法規定」,中國人士因民事訴訟經司法機關通知,須來台進行訴訟,可申請入境台灣。

    移民署也指出,依大陸地區人民申請進入台灣地區探視或進行其他社會交流活動送件須知,停留期限來台進行刑事案件或民事訴訟,核給停留期間15天,必要時,得申請延期,每次來台停留期間不得逾2個月。

    梁文傑提及,事實上中國人士經常因訴訟而需來台,去年就超過80起,但過去經常是原告或被告本人來台,罕見有代理人;劉姓律師究竟到台灣後是否執行律師的職務,或者只是擔任公司的訴訟代理人,事實並不明確,要由台中地檢署處理,陸委會將會同法務部與移民署通盤檢視相關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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