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寧8/19入監執行。翻攝戴寧臉書
曾被稱為嘉義政壇「蕭亞軒」的43歲美女嘉義市議員戴寧,因為詐領助理費案,12日遭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維持二審判刑5年6月、褫奪公權4年的判決,全案定讞。今天(8/19)上午10時10分,戴寧已現身台中地檢署報到,經辦檢察官核發指揮書後,發監台中女子監獄執行。
嘉義地檢署表示,8月12日接獲最高法院刑事判決傳真,確認嘉義市議員戴寧所犯詐領助理費案件,判處有期徒刑5年6月確定,隨即啟動防逃程序,以確保刑事案件之執行,執行檢察官立即指揮司法警察,將發監執行之傳票,於同日下午 4 時許送達受刑人戴寧親簽收受,定於同年月19日上午10時0分,至本署到案執行。
嘉義地檢署表示,戴寧15日遷籍至無實際工作或居住事實之台中市親友住處,以便利台中市親友探監為由,申請發監至台中地區之監獄,經本署執行主任檢察官審核刑事訴訟法及監獄行刑法等規定,認為於法不合,不予准許,惟仍將其意願傳達予台中地方檢察署知悉。
嘉義地檢署表示,戴寧於台中地檢報到後,經台中地檢執行檢察官協助本署,核發檢察官乙種指揮書將戴寧發往法務部矯正署台中女子監獄執行。
據悉,戴寧律師表示,因為戴寧媽媽和小孩的戶籍都遷到台中,戴寧自己的戶籍日前也移到台中,為了讓家人方便前往探視,盼移至台中女監執行。在台中地檢署報到後,戴寧也如願進入台中女監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