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統戰伎倆無所無在。示意照。路透社
「統一聯盟黨」屏東分會長張存逢與總幹事黃榮德,涉嫌接受中國國台辦請託,在2024年總統與立委選舉期間,協助介入選情。高雄高分院今(8/20)二審宣判,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及《反滲透法》,維持一審判決,兩人各被判刑4年6月,並褫奪公權2年,全案可上訴。
檢方指出,2024年9月至10月間,張、黃兩人受中國國台辦人員指示,招攬屏東民眾前往海南與山西地區旅遊,團員僅須負擔機票費用,其餘食宿交通皆由中方支付;行程中皆有國台辦人員陪同,並高調宣傳「兩岸一家親」、「九二共識」、「和平統一」等統戰言論。
同年12月23日,統一聯盟黨屏東分會召開會員大會,張存逢與黃榮德更於會中公開替特定政黨與總統、立委候選人拉票,檢方認定其行為配合中國政治宣傳,蓄意干預我國選舉,構成滲透行為。
屏東地院一審認定兩人行為已違反《正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與《反滲透法》,各判處有期徒刑4年6月,褫奪公權2年,兩人不服提起上訴,高雄高分院今日駁回上訴,維持原審判決,未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