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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民族團結促進法》7月實施 陸委會:沒有這部法也會亂按台人罪名

    2026-06-25 17:44 / 作者 李佳穎
    許多市售地球儀分別標售「中國」與「中華民國」。資料照
    中共今(2026)年3月發布《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草案,並將於7月實施,法案中強調境外的組織和個人若針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實施破壞民族團結進步、製造民族分裂的行為,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對此,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梁文傑表示,就算沒有這部法律,中共已任意將台人羅織入罪。

    中共3月所頒布的《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草案將於7月正式實施,法案中強調境外的組織和個人若針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實施破壞民族團結進步、製造民族分裂的行為,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已經引發國際討論。

    梁文傑表示,法案中提到許多模糊的法律觀念,包括「破壞民族團結」、「製造民族分裂」、「不利民族團結進步」等,都缺乏明確的定義,民眾無法確定什麼是安全、什麼是危險的,只能自我審查,這正是中共法律的特點,也就是以大量不明確的法律概念,將威脅、恫嚇的手伸得更遠。

    梁文傑指出,日本、美國、加拿大等國都提出憂慮,但是對台灣人而言,就算沒有這部法律,中共也可以透過任何罪名羅織台灣人入罪,包括李明哲、富察等人,其他國家人士可能因為支持新疆、西藏或台灣而遭殃,但對台灣人來說,有沒有這部法律,到中國大陸都同樣有風險。

    中國司法部副部長胡衛烈也回應外界質疑,反駁「自外法權」、「長臂管轄」的質疑,並說是主權國家依法展開的正常立法,梁文傑則表示,其他國家的憂慮並不會因為這些說法而消除,台灣人長期以來都在面對中共莫須有的罪名。

    梁文傑再指,眾所周知,中共會透過人工智慧(AI)或大數據進行網路言論監控,若不小心發表某些言論,就會被叫去問話,例如台灣人曾於2019年香港反送中運動期間發表言論,到了香港就遭盤問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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