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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傳劉世芳稱「頂多家門水淹過就算了」會議音檔曝光 內政部駁斥:斷章取義

    2025-09-25 19:59 / 作者 曹岡陽
    花蓮光復鄉災情慘重,外界也開始檢討撤離決定。廖瑞祥攝
    花蓮縣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釀光復鄉洪災,至今14人死亡,尚有22人失聯。疏散民眾的責任究竟要誰來扛?就有媒體曝光內政部長劉世芳一段21日音檔,內容是與農業部林保署之對話內容,劉世芳會上表示「如果可以原地撤離,頂多家門口有一些水淹過了就算了」。對此,內政部回應,部分音檔遭人斷章取義,未能呈現完整脈絡、刻意製造誤解,另外相關疏散指示,始終堅持以「保全人民生命安全」為最高原則。

    21日會議音檔遭媒體流出,內政部也立刻回應,表示劉世芳在與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花蓮縣政府及台灣大學專業團隊召開會議時,始終堅持以「保全人民生命安全」為最高原則。討論內容聚焦於如何判斷與研議撤離的最佳時機、範圍及涉及戶數,並希望將災害風險降到最低,但部分音檔遭人斷章取義,未能呈現完整脈絡,刻意製造誤解,令人遺憾。

    內政部指出,至高處垂直避難、依親、至避難收容處所都是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經濟部水災災害防救業務計畫,及花蓮縣政府114年水災保全計畫中認可的水災可行避難方式;關鍵在於地方政府是否依法落實通知與撤離,並確認居家是否穩固、有無二樓以上,且不在水岸邊,才可於災難時往二樓以上暫時垂直避難。

    內政部說明,中央災害應變中心任何正式裁示,均會透過傳真公文、新聞稿,及通訊軟體群組等多元方式,第一時間同步通知地方政府,確保訊息傳達快速且正確。所有具體指令均應以正式紀錄為準,9月21日傍晚與農業部、花蓮縣政府及台大團隊完成該次會議後,中央災害應變中心隨即透過傳真公文正式通知花蓮縣政府。

    內政部強調,依據《災害防救法》第4條、第24條規定,地方政府為災害防救的主管機關。當災害發生或有發生之虞時,縣市政府及鄉鎮市公所應本於職權,依個案狀況判斷是否勸告或強制撤離,並妥善安置受影響民眾。中央自始全力支持地方,協助其採取一切必要行動,降低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所受的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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