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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鄭麗文「認養助理」說混淆視聽 前黨務主管:不選黨主席會繳清欠繳責任額?

    2025-10-07 03:23 / 作者 周志豪
    國民黨主席候選人鄭麗文。周志豪攝(資料照)
    記者周志豪/台北報導

    國民黨主席候選人鄭麗文欠繳任立委時公職募款責任額爭議延燒,前黨務主管再批,鄭以黨中央已扣抵的「認養黨團助理費」混淆視聽,迴避仍有欠繳事實;且鄭是自立委第2年才開始認養,第1年月責任額是否有繳也應說明。

    而國民黨中央以新聞稿昨天雖證實,鄭麗文任立委時「每年」的「立委募款責任額」的30萬元,4年共計120萬元係於今年9月10日滙入黨務基金帳號。也就是說,鄭任立委首年的「立委募款責任額」,拖欠逾5年。

    但對鄭麗文因不分區立委身分「每月」還應另繳的10萬元責任額,「以當時所提供之立院黨團兩位助理折算每月10萬元」,從寬認定「扣抵」。

    事實上,認領黨團助理「內簽」是自「2021年2月」起生效,並不溯既往,也就是說鄭麗文自2020年2月1日就任起至2021年1月底一整年「每月」應另繳10萬元責任額(共120萬元),其實不應以認養黨團助理扣抵。

    依據「國民黨黨公職人員『年度』募款責任額」規定,黨籍立委就任後,每年應繳交30萬元募款責任額,不分區立委每月還要上繳10萬元。鄭麗文2020年2月1日至2024年1月31日任黨不分區立委,4年應繳600萬元。

    但近日有中評委投訴本報,披露鄭麗文是為了參選黨主席,9月初才繳清卸任已19個月的不分區立委募款責任額。黨務人士受訪時也證實,鄭確實在領表參選黨主席前才繳清積欠多年的公職募款責任額。

    該黨務人士受訪時也提到,鄭麗文在釐清公職責任金欠繳餘額時,確實提出要以幫黨部認養、支付助理費予以「折扣」,也獲黨部同意,「扣抵」後最終領表前「僅欠約200萬元」,正式領表前已結清,參選黨主席資格沒問題。

    但本報週日披露相關訊息後,鄭麗文卻以黨中央已「扣抵」的認養黨團助理支出當欠繳「託辭」,惡意扭曲相關訊息是「造謠」,卻迴避「扣抵」後仍有積欠公職責任額的事實,企圖模糊焦點。

    不過前黨務主管昨主動反映,這件事黑白很清楚,也許鄭麗文補繳公職責任額符合參選黨主席規定,但不符合每年、每月應繳清的公職募款責任額制度與精神,後來回應又刻意扭曲、避重就輕,更凸顯不具擔任黨主席應有格局。

    該前黨務主管更批,鄭麗文昨將欠繳公職責任額講成是「短少」,這跟蔡政府時期把違規進口私菸說成「超買」有何不同?事情是怎麼回事,鄭「自己心裏有底」,如今不承認錯誤,只想著為自己硬坳、「文過飾非」,如何承擔大任?

    該前黨務主管質疑,鄭麗文不是常要黨中央一切「照制度走」,那任黨不分區立委時,怎未將應繳付責任額依規定按年、月上繳?認為鄭就是當立委時未盡應盡責任,等要取得黨主席參選資格,才將欠繳的責任額繳付。

    有黨務人士則私下表示,黨中央以鄭麗文「僅欠繳120萬元」,不談就任立委首年的月責任額,已在幫忙美化,現在問題是:鄭若今天不選黨主席,就會一直拖著不繳募款責任額,做為不分區立委,享盡權利,但不盡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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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鄭麗文任不分區立委公職責任金「繳付」、「扣付」情形彙整:
    -「年繳30萬元」部分,鄭麗文2021年2月1日就任後至2024年1月31日卸任止均欠繳,更積欠120萬元,2025年9月10日才補繳。
    -「月繳10萬元」部分,鄭麗文自2022年4月以認養黨團助理方式完全「扣抵」,但2021年2月1日就任後至2022年1月共12個月、120萬元責任金是「繳付」或「扣付」仍待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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