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核平台認為,政府提出「核安無虞、核廢有解、社會共識」作為重啟核二核三前提,充其量只是政治口號。圖為核三廠,路透社資料照
經濟部昨正式核定台電核電廠現況評估報告,核二、核三正式啟動自主安全檢查;其中,核三的自主安全檢查時間約1.5年至2年,外界據此推估核三廠2027年就可以重啟。全國廢核行動平台今(11/28)發表聲明,基於台灣的地質條件以及老舊核電廠的風險,反對重啟核二、核三。
經濟部指出,在「核安無虞、核廢有解、社會共識」三原則為前提下,重啟核二、核三廠。不過廢核平台強調,在核安風險未釐清、核廢無處可去、地方程序與社會共識都未建立前,「三個原則」只是政治口號,無法真正保障安全與國安。
廢核平台表示,「核安無虞」部分,經濟部將重啟拆解為「可行性評估」、「自主安全檢查」等技術步驟,卻淡化設備老化、長期停機、需大幅汰換與耐震補強等問題。加上核三廠設於斷層剪裂帶與變形地層上,極端氣候與戰爭風險,也難以納入現有安檢的程序中。
廢核平台提到,要完成再運轉計畫、接受核安審查、環評程序、取得許可、維修設備、耐震補強、進行安全測試等程序,實際重啟恐需5到10年,經濟部僅用1.5到2年安檢,根本無法確保核電安全,更誤導社會對重啟所需時間的認知,難稱核安無虞。
其次,在「核廢有解」部分,廢核平台指出,台灣至今尚無高階核廢處置專法與場址,地方縣市也無意願承擔。核二缺乏乾貯設施;核三若重啟,運轉3到5年燃料池即將滿載,而現行乾貯最多也只能應付40年,不是永久性處置方案。
廢核平台指出,想要達到「核廢有解」最低標準,台灣應儘速完成高階核廢料選址立法,完成高階核廢料處置場址的選址與社會溝通,否則只是空談。
最後,提到「社會共識」,廢核平台表示,共識必須建立在風險與成本完整揭露之上,包含在地居民對核電重啟後社會、環境與經濟風險的充分了解與同意。先前在野黨提出的核三重啟公投,即是要求社會在資訊不足的情況下做出選擇,手段粗暴,更彰顯「全台民眾公投決定恆春、屏東人命運」的區域不正義。
廢核平台強調,核電重啟的程序不僅缺乏公開透明的評估報告,更沒有比照「低階核廢場」,要求所在地辦理地方公投的程序。在這樣的條件下,核二、核三重啟根本沒有「社會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