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綠推中心副執行長鄭亦麟(左二,短褲)收賄,全家一起幫忙洗錢。資料照。廖瑞祥攝
「小英男孩」鄭亦麟涉收賄198萬元助業者喬台電饋線。台北地檢署查出,鄭亦麟和業者共謀用胞弟名義領取198萬「顧問費」,豈料錢匯入隔天,鄭父怕么兒出事,急致電鄭亦麟「叫別人用啦,那條錢看要洗去哪裡、去洗啦..」鄭母更獻計做「假顧問約」,業者照辦後,鄭母放心用提款機分23次領走現金。檢方認定一家四口全涉洗錢,除鄭亦麟求刑14年,考量鄭父、鄭母、鄭弟迄今不認罪,均起訴求刑2年。
北檢查出,前經濟部「綠能科技產業推動中心」副執行長鄭亦麟,涉嫌收賄198萬元幫業者、東煒公司創辦人陳健盛、陳冠滔父子施壓台電喬饋電容量,另有600萬多元財產來源不明,今天依違背職務收賄、財產來源不明及洗錢罪起訴鄭亦麟,合併求處14年重刑。值得注意的是,鄭亦麟一家4口全被起訴洗錢罪。
鄭亦麟之父鄭伍廷擔心么兒安危,電話露餡。資料照。呂志明攝
檢方追查這段洗錢弊情,查出鄭亦麟在2022年7月間多次與陳健盛、陳冠滔父子見面,早就討論好怎麼交付賄款,他與業者談妥的方式,是用東煒名義支付鄭亦麟胞弟「鄭兆麟」顧問費。
謀議既定,陳健盛指示兒子陳冠滔,在同年10/19製作東煒開發顧問「220萬元」的請款單,鄭亦麟也指示弟弟鄭兆麟,在10/21親自前往東煒,在220萬元的收據上面填載身分證統一編號、地址、日期及簽名。
陳健盛父子再把請款單和收據交給不知情的東煒會計人員製作會計傳票,父子倆旋即在10/27以東煒名義,先扣除22萬所得稅,再匯款198萬元(220萬元減去22萬元所得稅扣繳之淨額)至鄭兆麟名下的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戶。
錢已經收了,但鄭亦麟是拿弟弟的帳戶收賄,鄭父鄭伍廷、鄭母李佳珍非常擔心,如果沒有一紙顧問合約佐證,么兒鄭兆麟可能會逃不過檢警追查。
鄭家父母隔(10/28)天緊急打電話給鄭亦麟,鄭伍廷告訴兒子「不然不要了、不要了,叫別人用啦,那條錢看要洗去哪裡、去洗啦」,李佳珍卻獻計建議,鄭亦麟可以要求東煒和鄭兆麟簽一份假顧問約,或許可以留下這筆198萬元。3人達成「捨棄」和「留下」的雙線計畫後,鄭亦麟沒過多久,就試探性和陳冠滔表示想返還198萬元。鄭亦麟之母李佳珍在兒子收賄後,從提款機分23次領現。資料照。呂志明攝
陳冠滔聞訊大驚,12/20打電話請示父親陳健盛,陳健盛考量,當時台電還沒有核准東煒增加10MW用電的案子,行賄鄭亦麟還有實益,因此指示兒子轉告鄭亦麟「不用還錢」,父子倆願意配合用東煒名義和鄭兆麟簽訂假的顧問聘任合約。
鄭母李佳珍放下心來,在2023年1月26日到3月28日,用提款機分23次,用「螞蟻搬磚」的方式將198萬元全部領出來,這筆錢去向不明。事後,鄭兆麟再堂而皇之的向國稅局申報,這筆錢就是他當年度的收入,成功掩飾鄭亦麟的不法所得。檢方查明後,認為鄭兆麟涉嫌洗錢無訛,而鄭父、鄭母合謀用么兒鄭兆麟名義作假顧問約,掩飾198萬元的賄款,並由李佳珍分23次提領,這些錢迄今流向不明,嚴重妨害國家對於特定犯罪所得的調查和沒收。檢方考量,鄭伍廷、李佳珍和鄭兆麟迄今否認犯罪,犯後態度不佳,對3人各求刑2年,以資懲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