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說明春節新鈔記者會。廖瑞祥攝
軍公教年終獎金依慣例會在農曆年前發放,依「2025年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於2月6日一次發給;軍職人員則由國防部視實際需要另訂發放日期,但依往例,軍人發放時間多與公教人員相近。即便立法院還沒通過年度總預算,也不影響年終獎金入帳時程。
依規定,年終工作獎金以實際在職月數為計算基準,1月31日以前已在職,且至12月1日仍在職者,可領1.5個月年終工作獎金;2月1日以後到職者,如於12月1日仍在職,或於12月份到職且當月未離職者,則按實際在職月數比例計支,並一律以12月份所支待遇基準計算。此外,考試錄取分發訓練或學習人員、約聘人員、職務代理人、臨時人員、應徵服替代役或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結訓役男等,也依規定核發年終獎金。
除年終工作獎金外,軍公教人員依規定,考績甲等可領1個月考績獎金,約7成5人員可列甲等;乙等可領為0.5個月;丙等則不發給考績獎金。換言之,多數軍公教人員可合計領取2.5個月獎金,乙等者則可領2個月。不過,若年終考績或另予考績列丙等以下,或年度中受記過以上懲戒處分判決確定,或平時考核獎懲相互抵銷後累積達一大過者,將不發給年終工作獎金。
至於考績獎金的入帳時間,因各機關完成考績作業時程不同而有所差異,原則上均在農曆春節前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