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前議長賴美惠,因涉嫌詐領助理費232萬被起訴。翻攝賴美惠臉書
台南市議會前議長賴美惠,涉嫌在任內以人頭詐領助理費232萬5200元,台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賴美惠等5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罪,依法提起公訴,不過賴女因在偵查中認罪,時繳回犯罪所得,檢察官依法建請法官減輕其刑。
賴美惠為台南六連霸議員,原為國民黨黨員,2000年間因為公開支持陳水扁競選總統,遭到國民黨開除黨籍,最後加入民進黨。2010年台南縣市合併升格為直轄市後,成為首任議長,2018年,她在升格後第2屆市議員任期結束後交棒給兒子李宗翰,放棄競選連任。
台南地檢署查出,2012年初至2014年底,賴美惠在任職期間,找了弟媳陳女負責服務處帳務,另外聘後壁區公所約聘人員吳女擔任助理,3人再合謀找賴美惠惠妹的盧姓友人及吳女胞妹充當人頭,向台南市議會詐領助理費232萬5200元,並將這些錢用來支付服務處紅白帖等花費。
檢察官調查後認為賴美惠等5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等罪,依法提起公訴,時考量賴美惠在偵查期間自白犯罪,並繳回所有犯罪所得,因此建請法官依法減輕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