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開完庭後受訪。廖瑞祥攝
新竹市長高虹安今天為涉貪案到台北地院出庭,法官問她是否認罪時,她大聲否認,還感性告白10多分鐘。高虹安吐露,自己2020年首次從科技業踏入政治領域,由於對立院不熟,因此進用前立委李俊俋(現任監察院秘書長)的特助「小兔」黃惠玟當主任,小兔基於善意建議她沿用李辦的零用金制,她多次向小兔確認「合法嗎?」對方一再向她保證沒問題,她沒有詐領犯意。
高虹安表示,她沒有犯罪意圖或行為,依據她對立院助理費的認知,這是立院編列預算協助立委處理問政及立院相關事務使用,所以重點應該是她有沒有實際聘用助理及助理有沒有真正付出勞務。她任職期間,無論助理的酬金或加班費,統統都是依法申請,沒虛報或浮報。
她話鋒一轉回嗆檢察官,「立法院只要達到預算的目的即可,我沒有施用詐術,也沒有浮報款項,我的國會團隊每天認真做好問政職務,我第1年就獲得113位立委中的問政最高分和優秀立委,我的辦公室助理的努力付出有目共睹。」
她越說越帶勁,驕傲地告訴法官,立法院113個立委的助理費預算的執行率高達97%,這是(預算執行)常態,「在這樣的常態下,我辦公室助理的表現和產出,絕對沒愧對立委公費助理的一分一毫,也絕對不該被當成『貪污』這麼嚴重的指控。」
高虹安說,「我在2020年2月從科技業第一次踏入政治領域,非常珍惜選民託付給我的,立委為民喉舌的任務。但我對於立院的運作制度、行政流程確實很陌生,所以我聘用李俊俋前特助黃惠玟當主任,她有立院的行政經驗,彌補我對行政庶務及人事財務的不熟悉,我感謝她的指導。」
但她突然話鋒一轉,強調「零用金」制度是小兔在過程中,基於她在李俊俋辦公室服務的經驗及為了辦公室好的善意,向她提議辦公室可以沿用這個制度。而且就她的理解,助理會提出酬金或加班費作為辦公室使用。
她說,自己過程中也曾經多次向小兔確認合法性,小兔都以立院、人事處或其他委員辦公室及她稱在「監察院工作」的先生為理由,向她說明這些制度行之有年,沒有違法,她才使用。她表示,以上說明有很多助理在偵查時也有做相關的陳述,法院可以去核實這些說法。
她軟性地喊話說,「我非常感謝這4位助理的貢獻,我自己也有支付和提供問政開銷,我沒保管這些帳,這些零用金也不是供我私用的,更不是我決定用途。大多數的時間,他們使用時沒有知會我,同仁只要自行判斷是公務就可以申請支出,而且所有代墊的費用我都有據實歸還,我使用這制度,完全沒有犯罪或不法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