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徐瑞希不辭公視董事 文化部痛批:最高標準選任、最低標準自律

    2023-12-01 09:26 / 作者 鄭惠元
    徐瑞希。翻攝徐瑞希臉書
    公視基金會董事徐瑞希被民眾黨提名為不分區立委候選人,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質疑此舉已違反《公共電視法》、《廣播電視法》,徐瑞希昨天(11/30)則發布5點聲明,強調自己並無違法,不會請辭。對此,文化部表示,獲最高標準選任而出的董事,卻以最低的界線自我要求,不符各界對於公視董事應獨立中立、不受政黨影響的期待,呼籲公視董事應以選任時的最高標準自律。

    文化部昨天(11/30)晚間發布聲明表示,公視董事依規定須由立法院推舉的審查委員3/4以上同意,其選任擁有比大法官同意更高的標準,例如第5屆、第7屆分別延宕968天、966天才獲審查委員會共識完成選任,代表的是社會各界對於公視董事資格具有最高的標準看待,也是對公視獨立自主營運有最高的期待。

    文化部強調,對於現任董事(指徐瑞希)擔任政黨參選人,卻以「非已當選、就任的選任公職人員,並無違反黨政軍相關條款」對外表示並未違反相關法令。文化部認為,在獲最高標準選任而出的董事,卻以最低的界線自我要求,顯然不符各界對於公視董事應獨立中立、不受政黨影響的期待。

    文化部指出,根據《公共電視法》第18條規定,董事若有違或不適於職務相關義務或行為情形,應經董事會認定,並報請主管機關依程序辦理解聘程序。文化部期盼,公視董事應以選任時的最高標準自律,勿造成須以最低道德標準由法律程序處理的情形。

    針對徐的說法,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認為,徐對法律曲解非常嚴重,若徐不肯請辭,文化部及公視董事會應出面維持公視的獨立性跟公共性。

    此外,NCC則指出,本週已發函給公視,請業者說明,將以業者的書面回覆為準。至於徐說自己「並無違法」一事,NCC副主委兼發言人翁柏宗表示,這是個人言論自由,不予置評。
    鄭惠元 收藏文章

    本網站使用Cookie以便為您提供更優質的使用體驗,若您點擊下方“同意”或繼續瀏覽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政策,欲瞭解更多資訊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