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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家貞聲請假處分請求暫保立委參選資格 法院打臉理由曝光

    2023-12-21 18:48 / 作者 侯柏青
    立委參選人王家貞。資料照。廖瑞祥攝
    投入參選台南立委的國民黨市議員王家貞,因偽造文書案被判緩刑遭中央選舉委員會取消資格,王家貞在中選會審定並公告名單後,再度向北高行挑戰假處分,但法院認為她無法釋明本案勝訴可能性高,況且裁准假處分,未來她若勝選對選舉結果的公益損害程度,恐遠大於事後她個人勝訴衍生的損害,因此駁回假處分。可抗告。

    王家貞近日全面拚司法救濟,她趕在中選會審定前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假處分,但北高行認為,中選會尚未審定名單,雙方沒有產生「公法上的法律關係」,加上她未釋明本案勝訴可能性,因此裁定駁回。王家貞日前又透過台南地檢署向台南地院遞狀,聲請撤銷緩刑,南院於12/6駁回,檢方依王家貞聲請代提抗告,再度遭台南高分院駁回,全案確定。

    不過,她仍未放棄,由於中選會12月15日將審定結果函覆台南市選委會,表示她不得登記為候選人,要求台南市選委會只通知審定合格的區域立委候選人在12/20參與抽籤,不符合規定者,以書面通知當事人。王家貞因此再度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叩關,挑戰聲請假處分。

    王家貞已提出本案訴訟,她強調,中選會審定候選人名單後,相關選舉活動即將展開,但中選會的決定導致她不能參與選舉,所生的損害和危險已屬刻不容緩,無法等待本案訴訟審理,而具有急迫性。

    但北高行合議庭指出,王家貞經判決緩刑確定,目前仍在緩刑期間,因此中選會不予審定她的候選人資格,是有法律根據的。她主張相關規定有違反權力分立、禁止溯及既往、信賴保護及法律明確性原則等違憲疑慮,恐有法律上的誤解。

    合議庭解釋,參考《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的修正理由後,發現這是立法者立法裁量的結果,法院沒辦法在定暫時狀態處分的緊急程序中,依照現有事證,推論出這些立法裁量行為「顯然逾越立法裁量範圍」,或有「濫用立法裁量權限」等違反比例原則的狀況,無法認定王家貞已具體釋明本案訴訟的勝訴可能性高。況且本案訴訟的繫屬法院也不能審查這些規定是否合憲,進而否定規定的效力。

    合議庭也表示,若暫時准許王家貞取得候選人資格而讓她參與選舉,固然能夠保住她行使公民參政權的權利,但她能否順利當選,著實難以評估。不過,倘若她當選,以後提出的本案訴訟卻敗訴,不僅會影響選舉結果,也將讓選委會後續開啟撤銷「候選人登記」、「當選無效之訴」或「辦理補選」的可能措施,對於公益將有重大影響。

    而且,王家貞若藉由假處分達成本案訴訟的目的,她另外提起的本案訴訟也將失去意義。

    合議庭指出,經綜合評估,裁准假處分對影響選舉結果的公益程度造成的損害,將遠高於不准許聲請而她獲得本案勝訴衍生的個人損害,因此無從認定本案有定暫時狀態處分的必要性。

    合議庭審酌各項因子後,決定駁回假處分,此案合議庭成員為,審判長李明益、法官彭康凡及高維駿。本裁定仍可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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