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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立第二戰研所專欄|立委陳柏惟提出「邀請港人來台當兵」,到底可不可行?

    2020-03-26 17:18 / 作者 王立第二戰研所

    日前立委陳柏惟提出香港人來台當雇傭兵的議題,引發了一陣討論,雖說陳柏惟後來有解釋,他是想要凸顯出當前法案的荒謬,不過似乎被這個議題的高曝光率遮掉了。






    筆者認為這問題其實很好,值得好好討論一下。 

    立委陳柏惟日前在質詢時提出可邀請香港人來臺灣當兵。(圖片來源/3Q陳柏惟臉書)

    以雇傭兵最知名的法國外籍兵團來說,他們執行的都是海外高強度任務,目的在保護法國海外利益,是相當高風險的工作。除了專業訓練與優渥薪資外,最重要的是提出可以入法國籍的條件,就算考核不過,也還是可以有法國居留權。



    從這一段就可以看出,法國雇傭兵制度的特點有二:



    1. 專門進行高風險的海外任務,用以保障法國利益。

    2. 藉由入法國籍的條件,透過五年以上的審定,吸引優秀人才。



    若以台灣來說,顯然完全不具備相關的條件,我們既沒有海外前殖民地的利益,也不是先進工業國家,具有吸引他國優秀人才入籍的誘因。不談法國,以美國的狀況來說,美國現在也是縮緊了從軍入美籍的門檻,顯然各國對於從軍拿國籍這件事,都是審慎以對。



    若以陳柏惟後來的說法,他想要提供港人一條離開專制的道路,用來凸顯當前兩岸政策不合理之處,但手法實在有點拙劣,完全偏離焦點,變成沙包。



    因為,當前就有港澳條例,可以依此取得工作證,想來台灣呼吸自由的空氣並不困難,想要在台灣當兵至少還要來台居住滿20年以上,若成年人才申請來台,早就過了入伍期限。

    香港人可依港澳條例來台工作。(圖片來源/Unsplash)

    另一個麻煩在於,香港回歸中國超過20年,有多少申請來台的人,其實是洗過身份的特務,誰曉得?貿然放寬有此疑慮的港人來台擔負軍事任務,太過危險。再說,真的入籍之後就有服兵役的義務,實在不需要疊床架屋另立條款。



    馬政府過去曾想要放寬來台港人入籍條件,因為當時民進黨跟軍方都很擔憂中國滲透,才維持住20年的條件,今天要修正這個制度不是不行,也應該要收緊,但不是用這種雇傭軍的條件,更何況陳柏惟後來有解釋,這些港人從軍後只能擔任基層的工作,還願意來台的顯然是無法接受中共專制的制度。



    呃,特務也會願意,少了20年條款,豈不是更好?



    先不提特務問題好了,法國外籍兵團是有合理的晉升制度,甚至可以戰場拔擢的,給人家那麼嚴苛的服役條件,結束後還不能入國籍,只能取得居留權,這也實在太過分。



    筆者不是說陳柏惟亂講一通,而是他把好幾件事情混在一起。獨立的國家要有獨立的軍隊,雇傭軍的制度是處理特殊案件,這還不如致力於提高軍人待遇與社會地位。



    想要解決港澳的特殊性,那最有效的就是直接把港澳條例取消,港人就等同中國人,只是申請來台居留的條件可以寬鬆一點。而要能取得國籍,並擁有各項權利義務,就得更加嚴格處理,只不過還是可以比中國人寬一點點。但國防軍事等項目,絕對不能讓其接觸,這是最基本的敵我意識。

    作者認為,國防軍事項目不應讓中港人士接觸。(圖片來源/Unsplash)

    真的想要創造一套模式,在取消港澳條例後,讓心向自由的港澳人士可來台居留,那不如設立特別基金,凡想要來台居留者,捐助一定金額如1,000萬到基金內,立即可取得居留權,但僅止於居留,依照外國人條件繳費就可以用健保等等。



    這個特別基金,專款專用在加強國防項目上,依照筆者的想法,應拿去當作協助募兵制用,凡中低收入戶家庭子女,可以申請這項基金後從軍。例如入伍20年後退伍,可以保證拿到2,000萬,10年則拿到900萬,這等於是一個移居港人,保證可以換到一個願意入伍10年的台灣籍志願役士兵。



    自由的代價,是可以用新台幣去衡量的,現在用港澳條例申請工作證,門檻是不高的,只能用行政手段去阻擋,我們想修改還得要面對一群親中派的反抗,免錢的反而最貴



    我們該認真面對了,有自主國防才有獨立國家,提高軍隊社會地位,增加高素質人力從軍的誘因,讓退伍軍官擔任政治幕僚,推升國人的軍事素養。不要讓軍事事務,在台灣永遠都只是義務役訕笑的掃地業務,沒有專業對話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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