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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沖降稅無縫接軌 總統令火速公布再延3年

    2025-01-02 18:01 / 作者 吳馥馨
    總統令火速公布,當沖降稅無縫接軌再延3年。陳品佑攝
    財政部今(2)日表示,總統今日修正公布《證券交易稅條例》第2條之2及第12條條文,延長現股當日沖銷交易證交稅稅率千分之1.5優惠再延3年至2027年12月31日,並刪除證交稅繳款書之寄存送達及公示送達規定,回歸行政程序法相關規定辦理。

    財政部說明,相關修法條文於今日經總統修正公布,係自2025年1月4日生效,有鑑於本次修正延長當沖降稅措施的適用期間,是銜接2024年12月31日,並未中斷,故而今日起的當沖交易案件,代徵人於2025年1月6日(T+2日,原為1月4日,遇假日延至次一工作日)起即可依千分之1.5的稅率代徵證交稅,無須先按千分之3稅率課徵再退還差額,不影響納稅義務人權益及增加代徵人退稅成本。

    趕在當沖降稅證交稅減半課徵優稅在本周二(2024年12月31日)到期前,立法院「壓線」三讀,讓「當沖降稅」再延3年至2027年底。

    當時財政部已表示,由於元旦休市,加上T+2交割日原則,只要趕在今年1月5日前由總統令公布且生效,今年1月2日起的當沖交易即可按千分之1.5的優惠稅率課徵證交稅,沒有「先徵後退」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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