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外觀。廖瑞祥攝
經濟部今(1)日公布輸往北韓、伊朗的敏感性貨品新增「壓錠機」,禁止輸往北韓、伊朗,禁令已於3月31日生效。
經濟部今日公告修正修正「戰略性高科技貨品種類、特定戰略性高科技貨品種類及輸出管制地區」 之「輸往北韓敏感貨品清單」及「輸往伊朗敏感貨品清單」,自今年3月31日生效。
依據《貿易法》第13條第3項修正清單,「輸往北韓敏感貨品清單」及「輸往 伊朗敏感貨品清單」分別增列CCC8479.89.99.50-1「壓錠機」1項貨品,輸出規定代號分別為「S01」、「S03」。
根據代碼,輸往北韓敏感貨品清單內列管項目出口或再出口至北韓者,以及輸往伊朗敏感貨品清單內列管項目出口或再出口至伊朗者,應向經濟部國際貿易署或經濟部委任或委託之機關(構)申請戰略性高科技貨品輸出許可證,並憑以報關出口。